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2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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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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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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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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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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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22日正式生效。 截至本报告期末不满半年,且仍处在建仓期。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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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的税后收益率。
本基金保本期为三年,保本但不保证收益率。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的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的投资者理性判断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的比较本基金的业绩表现,衡量保本条款的有效性。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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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22日正式生效。 截至本报告期末不满半年,且仍处在建仓期。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4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100%,其中,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华夏银行大厦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 23日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王伟毅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 年9 月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 年5 月8 日获准开业,是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市场部、营销部(分华东、华北、华南三大营销中心)、电子商务部、客服中心、基金投资部、研究部、理财顾问部、清算会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截至2012年 6月底,公司有正式员工119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2012年6月30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混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股票、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泰信保本混合共12只开放式基金及泰信财富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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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日期均是指公司公告的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1]18号),公司制定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公司所管理的所有产品公平开放。
2、建立全公司投资对象备选库和各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
3、投委会作为公司受托资产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所管理的受托资产进行投资决策。投资总监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超出投资组合经理权限的投资计划。投资组合经理在其权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4、投资组合经理同时管理多个投资组合时,必须公平公正的对待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除申购赎回、个股投资比例超标等客观因素之外,同一交易日投资同一交易品种时,应尽可能使他们获得相同或相近的交易价格。
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5、集中交易室负责所有投资指令的执行,必须确保所有同向指令的公平公正,平等对待所有投资组合。发现异常指令或者涉嫌利益输送的指令,交易室应立即停止执行指令,并向投资总监和风险管理部报告。对非竞争竞价指令,不同投资组合也必须公平对待,主要采取成交结果按比例分配和轮侯方式处理。
6、风险管理部通过交易系统监控指标设置,实时监控交易指令,禁止同一投资组合内部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7、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强制公平委托参数,强制交易系统对符合要求的同一交易品种的同向指令执行公平委托。
8、风险管理部定期与不定期对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和交易委托的公平性进行分析,对强制公平委托的执行过程与结果进行检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完成定期分析报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所有投资品种,以及所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各环节,从研究、投资、交易合规性监控,发现可疑交易立即报告,并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平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估。
公司所有研究成果对公司所管理的所有产品公平开放,投资经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下达投资指令,所有投资指令在集中交易室集中执行,投资交易过程公平公正,投资交易监控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
本报告期内,投资交易监控与价差分析未发现基金之间存在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亦无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债券市场自春节后持续平稳上涨,直到5月中旬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6月上旬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债券收益率出现大幅下滑,价格出现跳升。临近半年末,受资金面波动影响,债券收益率出现震荡。
股票市场震荡持平,上证综指只在2月和4月份出现反弹,其他月份则持续下跌,上证综指涨幅1.18%,中小板综指涨幅4.97%。
本基金于2月22日成立后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采取了固定收益投资为主的稳健策略,快速完成债券建仓,回避了股市下跌的风险,积累了保本垫。5月8日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随着份额的逐步稳定,我们根据CPPI策略,在保本的基础上适当进行了少量权益类投资,争取能够把握股市反弹的机会提升收益,也为今后的操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029元,净值增长率为2.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预计CPI将继续下滑态势,可能在第三季度迎来反弹拐点,通胀下半年存在不确定性。通胀的回落意味着年内可能还有一定的货币政策放松空间,但我们认为债券市场对此已有预期,未来利润将主要以持有票息收益为主,而震荡在所难免,大幅上涨的催化剂在于是否还有进一步降息。随着金融改革创新的步伐不断加快,股票市场的吸引力逐步增加,但经济增长放缓风险将继续萦绕市场,未来一段时间股市仍将以震荡为主。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委员会主席
韩波先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鲁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委员会成员:
唐国培先生,硕士,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庞少华先生,硕士,会计师。2005年1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清算会计部经理。
朱志权先生,经济学学士。2008年6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投资部投资总监兼泰信先行策略、泰信优势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梁剑先生,硕士。2004年7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研究副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参与本基金估值。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一、基金合同关于利润分配的约定: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1)保本周期内:仅采用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2)转型后: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自2012年2月22日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成立以来,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要求,对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分红,本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要求进行了严格审核,符合基金合同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本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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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2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29元,基金份额总额133,464,802.8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2年2月22日 至 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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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2月22日 至 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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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高清海______ ______韩波______ ____庞少华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1598号《关于核准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21,949,752.0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03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1,971,641.0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1,888.9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4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100%,其中,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2年半年度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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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无。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2%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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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无。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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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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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 2012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 “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7.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9.6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本报告涉及合计数相关比例的,均以合计数除以相关数据计算,而不是对不同比例进行合计。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研究部负责人持有该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万
2、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该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10万份(含)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中关于“一家基金公司通过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30%”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在选择租用交易单元时,注重所选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市场声誉。对证券公司的研究能力,由公司研究人员对其提供的研究报告、研究成果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公司将根据内部评估报告,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决定是否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调整。
2、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在中信银行托管的泰信周期回报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9日
基金简称 | 泰信保本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290012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2月22日 |
基金管理人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33,464,802.84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投资目标 | 根据本基金的保证合同,本基金通过运用优化的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方法(CPPI),在保证保本期到期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寻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以优化的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方法(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CPPI)为基础来实现保本和增值,在保本周期中,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风险管理,对基金的资产配置进行优化动态调整,确保投资者的投资本金的安全性。同时,通过积极稳健的收益资产投资策略,谋取基金资产的增值。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的税后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保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唐国培 | 朱义明 |
联系电话 | 021-20899032 | 010-65556899 | |
电子邮箱 | xxpl@ftfund.com | zhuyiming@citicib.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5988 | 95558 | |
传真 | 021-20899008 | 010-65550832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ftfund.com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2年2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3,017,033.01 |
本期利润 | 5,631,242.47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287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2.9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 2012年6月30日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161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37,350,794.77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29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49% | 0.09% | 0.40% | 0.01% | 0.09% | 0.08% |
过去三个月 | 2.29% | 0.08% | 1.25% | 0.01% | 1.04% | 0.07%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2.90% | 0.07% | 1.80% | 0.01% | 1.10% | 0.06%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董山青 先生 | 研究部研究总监助理、本基金基金经理 | 2012年2月22日 | - | 7 | 工商管理硕士,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2004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在清算会计部、研究部、投资部任职,曾担任泰信优势增长基金经理助理。现同时担任研究部研究总监助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745,749.19 |
结算备付金 | 750,720.04 |
存出保证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4,966,666.59 |
其中:股票投资 | 7,118,779.44 |
基金投资 | - |
债券投资 | 187,847,887.1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72,781.79 |
应收利息 | 4,737,799.01 |
应收股利 | - |
应收申购款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资产 | - |
资产总计 | 201,773,716.6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63,675,488.9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61,847.39 |
应付赎回款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42,584.01 |
应付托管费 | 23,763.99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应付交易费用 | 10,634.20 |
应交税费 | 3,414.40 |
应付利息 | 56,115.73 |
应付利润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负债 | 249,073.23 |
负债合计 | 64,422,921.85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33,464,802.84 |
未分配利润 | 3,885,991.9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7,350,794.7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1,773,716.62 |
项 目 | 本期 2012年2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7,116,655.76 |
1.利息收入 | 3,933,893.52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626,488.30 |
债券利息收入 | 2,204,565.36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02,839.86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16,608.77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41,534.88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120,820.6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37,323.00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14,209.46 |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451,944.01 |
减:二、费用 | 1,485,413.29 |
1.管理人报酬 | 841,982.48 |
2.托管费 | 140,330.35 |
3.销售服务费 | - |
4.交易费用 | 12,654.16 |
5.利息支出 | 235,585.89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235,585.89 |
6.其他费用 | 254,860.4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31,242.47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31,242.47 |
项目 | 本期 2012年2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 | 5,631,242.47 | 5,631,242.47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33,464,802.84 | -1,745,250.54 | 131,719,552.30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22,105,959.57 | 2,370.47 | 222,108,330.04 |
2.基金赎回款 | -88,641,156.73 | -1,747,621.01 | -90,388,777.74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33,464,802.84 | 3,885,991.93 | 137,350,794.77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项目 | 本期 2012年2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841,982.48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37,138.45 |
项目 | 本期 2012年2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40,330.35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59,999,000.00 | 44.95%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2年2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信银行 | 745,749.19 | 24,424.00 |
6.4.10.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 ||||||||||
证券 代码 | 证券 名称 | 成功 认购日 | 可流通日 | 流通受限类型 | 认购 价格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 (单位:张)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估值总额 | 备注 |
122702 | 12海安债 | 2012年3月30日 | 2012年7月2日 | 分销待上市 | 100.00 | 100.00 | 80,000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7,118,779.44 | 3.53 |
其中:股票 | 7,118,779.44 | 3.53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87,847,887.15 | 93.10 |
其中:债券 | 187,847,887.15 | 93.10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496,469.23 | 0.74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5,310,580.80 | 2.63 |
7 | 合计 | 201,773,716.62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 | - |
C | 制造业 | 3,665,717.00 | 2.67 |
C0 | 食品、饮料 | 810,300.00 | 0.59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710,917.00 | 1.25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 | -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1,144,500.00 | 0.83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 | -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1,497,910.00 | 1.09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955,152.44 | 1.42 |
I | 金融、保险业 | - | - |
J | 房地产业 | - | - |
K | 社会服务业 | - |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 | - |
合计 | 7,118,779.44 | 5.18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277 | 友阿股份 | 69,004 | 1,077,152.44 | 0.78 |
2 | 300150 | 世纪瑞尔 | 60,000 | 1,018,800.00 | 0.74 |
3 | 300135 | 宝利沥青 | 120,000 | 889,200.00 | 0.65 |
4 | 600056 | 中国医药 | 40,000 | 878,000.00 | 0.64 |
5 | 002108 | 沧州明珠 | 101,950 | 821,717.00 | 0.60 |
6 | 000729 | 燕京啤酒 | 111,000 | 810,300.00 | 0.59 |
7 | 002483 | 润邦股份 | 50,000 | 591,000.00 | 0.43 |
8 | 002546 | 新联电子 | 25,000 | 437,500.00 | 0.32 |
9 | 002063 | 远光软件 | 20,000 | 290,200.00 | 0.21 |
10 | 002474 | 榕基软件 | 9,000 | 188,910.00 | 0.1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277 | 友阿股份 | 1,092,075.65 | 0.80 |
2 | 300150 | 世纪瑞尔 | 1,054,694.20 | 0.77 |
3 | 300135 | 宝利沥青 | 919,534.00 | 0.67 |
4 | 600056 | 中国医药 | 877,983.00 | 0.64 |
5 | 002108 | 沧州明珠 | 851,490.83 | 0.62 |
6 | 000729 | 燕京啤酒 | 839,353.67 | 0.61 |
7 | 002483 | 润邦股份 | 616,875.00 | 0.45 |
8 | 002063 | 远光软件 | 532,300.00 | 0.39 |
9 | 002431 | 棕榈园林 | 503,175.14 | 0.37 |
10 | 002546 | 新联电子 | 425,042.00 | 0.31 |
11 | 002324 | 普利特 | 244,566.00 | 0.18 |
12 | 002474 | 榕基软件 | 168,121.00 | 0.12 |
13 | 601717 | 郑煤机 | 115,800.00 | 0.08 |
14 | 300307 | 慈星股份 | 35,000.00 | 0.03 |
15 | 300308 | 中际装备 | 10,000.00 | 0.01 |
16 | 603123 | 翠微股份 | 9,000.00 | 0.01 |
17 | 300318 | 博晖创新 | 7,500.00 | 0.01 |
18 | 300317 | 珈伟股份 | 5,500.00 | 0.00 |
19 | 002673 | 西部证券 | 4,350.00 | 0.00 |
20 | 300332 | 天壕节能 | 4,090.00 | 0.0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431 | 棕榈园林 | 434,574.02 | 0.32 |
2 | 002063 | 远光软件 | 272,761.10 | 0.20 |
3 | 002324 | 普利特 | 252,756.14 | 0.18 |
4 | 300307 | 慈星股份 | 30,880.00 | 0.02 |
5 | 603123 | 翠微股份 | 12,430.00 | 0.01 |
6 | 300308 | 中际装备 | 10,900.00 | 0.01 |
7 | 300318 | 博晖创新 | 9,355.00 | 0.01 |
8 | 002673 | 西部证券 | 7,250.00 | 0.01 |
9 | 300317 | 珈伟股份 | 6,515.00 | 0.00 |
10 | 300332 | 天壕节能 | 5,465.00 | 0.00 |
11 | 002670 | 华声股份 | 4,460.00 | 0.00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8,320,100.49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1,047,346.26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10,006,000.00 | 7.28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0,006,000.00 | 7.28 | |
4 | 企业债券 | 56,067,887.15 | 40.82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21,774,000.00 | 88.66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87,847,887.15 | 136.77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41166003 | 11大唐电信CP001 | 200,000 | 20,408,000.00 | 14.86 |
2 | 041152003 | 11二重CP001 | 200,000 | 20,364,000.00 | 14.83 |
3 | 041158016 | 11广汇汽车CP001 | 200,000 | 20,362,000.00 | 14.82 |
4 | 041254021 | 12利港CP001 | 200,000 | 20,148,000.00 | 14.67 |
5 | 122132 | 12鹏博债 | 121,000 | 12,824,790.00 | 9.34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72,781.79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4,737,799.01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5,310,580.80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870 | 153,407.82 | 69,998,000.00 | 52.45% | 63,466,802.84 | 47.55%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119,809.20 | 0.09%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2月22日 )基金份额总额 | 221,971,641.04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134,318.53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88,641,156.73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33,464,802.84 |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
我公司诉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浦东新区法院2011年11月28日受理后,于2012年1月4日首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依法追加了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6月19日第二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法院支持我公司全部诉求,判决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向我公司支付剩余租金及其违约金。本公司认为,上述案件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除此以外,无其他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
本基金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2012年2月22日起为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海通证券 | 2 | 9,288,356.75 | 100.00% | 7,699.84 | 100.00%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海通证券 | 40,816,586.96 | 100.00% | 595,763,000.00 | 100.00% | - | - |
201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