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银华鑫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250元后,本基金银华90份额(基础份额)、银华金利份额及银华鑫利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2年8月29日,银华鑫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银华鑫利份额近期的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银华金利、银华鑫利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金利、银华鑫利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鑫利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银华鑫利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本基金银华金利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金利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银华金利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银华金利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银华90份额,因此原银华金利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银华90份额为跟踪中证等权重9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银华金利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银华鑫利份额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银华鑫利份额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五、若本基金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折算后本基金银华90、银华金利及银华鑫利份额的份额数量均会缩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金利、银华鑫利和场内银华9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银华金利份额与银华鑫利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银华90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30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8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华上证50等权ETF联接 |
基金主代码 | 180033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8月2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2】783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2年7月23日 至 2012年8月24日 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2年8月29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978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不含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285,633,117.34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52,223.42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285,633,117.34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52,223.42 | |
合计 | 285,685,340.76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结转份额,单位: 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0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结转份额,单位: 份) | 5,964.76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21%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2年8月29日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