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南京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临2012--03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4日发出,会议通过审议议案。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上午在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代理)有表决权股份98,425,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7%,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8,425,32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承租商业设施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3,137,428股,占出席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