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二期)国债
终止上市及兑付事项的通知
终止上市及兑付事项的通知
201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二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119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2年9月10日到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挂牌名称“09国债22”,交易代码“019922”,为3年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2.18%,2012年9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当期利息。
二、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9月5日,于2012年9月6日起终止上市,同时停止质押式回购对应的质押券的申报,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090922”,简称为“0922质押”。
三、本期债券到期兑付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
四、为保证本期债券兑付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债券兑付效率,各会员单位务必做好本期债券兑付的各项准备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