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2-043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中国水电大厦A座1610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0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晏志勇先生因公务未能参加现场会议,委托董事长范集湘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集湘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4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发展规划(2012-2015)〉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代表人均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并将发行额度控制在人民币100亿元以内,通过分期滚动发行,确保到期偿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额度范围内,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一种或若干种类的债务融资工具。该等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委托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在内的人民币融资工具。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租赁控股有限公司对中水电融通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租赁控股有限公司对其100%持股的中水电融通租赁有限公司增资1.2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甘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甘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增资2.23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四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乐山区域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四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约人民币1.15亿元建设乐山区域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与“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参与“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并承诺入股一期投资5,000万美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融资建设“成都北改工程”货运大道(沙西线-绕城高速段)项目的议案》。
同意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约人民币15亿元建设“成都北改工程”货运大道(沙西线-绕城高速段)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水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老挝南欧江流域梯级水电站第一期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水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约10.35亿美元开发老挝南欧江流域梯级水电站第一期项目(二、五、六梯级电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补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由范集湘担任,晏志勇、石成梁、韩方明、任传俊担任委员;公司董事会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由石成梁担任,范集湘、晏志勇、周保志、刘新兰担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由刘新兰担任,周保志、韩方明、任传俊、王宗敏担任委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六、七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发布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2-044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目前闲置的人民币13亿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1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0亿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239,693,537.87元。上述资金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1〕验字第00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49亿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91亿元,均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项目”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为了有效盘活闲置募集资金,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并考虑决策程序的可行性和时效性,拟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中国水电拟使用人民币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并且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由中国水电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鉴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中国水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违反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中国水电实施该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2-045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1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0亿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35亿元,在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239,693,537.87元。上述资金于2011年9月30日全部到账,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1〕验字第006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48,705,293.3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790,988,244.52 元。公司201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865,540,077.64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人民币74,551,833.12元系银行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修订。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201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 号 | 金 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 11001019500053017960 | 373,229,550.7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个子账户 | - | 2,211,377,651.63 |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 332457776206 | 23,250,992.13 |
中国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个子账户 | - | 1,241,025,514.98 |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 | 11-210401040004802 | 10,486,555.59 |
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 0113014170016047 | 5,986,949.13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 | 91090154900000068 | 182,863.43 |
合计 | 3,865,540,077.64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截至2012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609,649.79万元,其中投入清洁能源电力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资金104,468.61万元,设备采购项目505,181.18万元。募集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明细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95.679亿元预先投入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67.828亿元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
经2012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67.828亿元,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2年3月7日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2.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9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 | 94.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止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项目类型 |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 ||||||||||
设备采购 | 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项目 | 否 | 88.43 | 88.43 | 50.52 | 50.52 | 57.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清洁能源电力投资 | 柬埔寨甘再水电站BOT项目 | 否 | 6.04 | 6.04 | 1.09 | 6.04 | 100.00% | 2012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甘肃酒泉干河口风电项目 | 否 | 10.00 | 10.00 | 6.54 | 10.00 | 100.00% | 2011年1月 | 0.1081 | 是 | 否 | |
四川毛尔盖水电站项目 | 否 | 5.00 | 5.00 | 0.34 | 5.00 | 100.00% | 2012年5月 | 0.2505 | 是 | 否 | |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 四川成简快速路BT项目 | 否 | 3.70 | 3.70 | 2.48 | 3.70 | 100.00% | 2011年9月 | 0.6424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23 | 19.23 | - | 19.23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32.40 | 132.40 | 60.97 | 94.49 | 71.3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以自有资金95.679亿元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其中67.828亿元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 经2012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实施募集资金置换,具体信息披露见2012年3月7日公告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201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865,540,077.64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74,551,833.12元系银行利息结余。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2-046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9日以书面文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杜明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委托段尚毅监事参加会议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永录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