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Jiang Haoyuan Gas Co., LTD.)
住所: 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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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导致。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锁股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5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833.8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333.8万股,全部为流通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周举东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中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胡中友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珊、张文江、曹早侠、张跃伟、吴美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政府定价导致的风险
我国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包含天然气出厂价格、长输管道的管输价格、城市输配价格三部分。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出厂基准价,具体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在一定的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管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干线分输站以下输配气价格及销售价格由当地物价部门制定。政府物价部门在制定输气价格及城市燃气价格时,主要考虑因素为企业经营成本及合理利润;与石油、煤等各相关能源价格的比较;政府的能源利用政策等。
目前,本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天然气业务,公司通过自有长输管道和CNG运输车向城市输送的天然气主要用于居民生活、城市供热、天然气汽车等,公司同时还提供居民天然气入户管道安装工程服务。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属于公用事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由公司业务所在地发改委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未来公司可能为工业用户提供管输天然气服务,管输服务的收费标准目前由国家发改委核定。公司的天然气采购来自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英买力气田群油气处理厂,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有关规定,公司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署了《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且依据上述协议逐年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2012年度签署的《天然气购销合同》约定:天然气采购价格按西气东输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按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塔里木油气田分公司供西气东输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含增值税)执行)下浮10%执行,超过2009年实际用气量部分按基准价格执行。
如上所述,公司的上下游价格均受到较为严格的管制,使得公司向下游转移成本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如果宏观经济环境或行业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尽管公司可根据市场的变化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但仍可能不会及时和充分调整相关价格,使得上下游价格变化可能存在时间差和不一致性,如果上下游价格调整导致公司利润空间缩小,则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作为公用事业行业,天然气价格和入户安装服务价格的调整涉及广大民生,虽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定价及价格调整时会充分考虑投资人的合理回报及稳定运行的重要性,但现行定价机制仍可能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
(二)依赖单一气源及供应商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天然气全部由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位于阿克苏地区新和县的英买力气田处理厂供应,英买力气田是西气东输的主力气田之一,公司自主建设了气田至阿克苏市的148公里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气源的保障依赖上游供应商――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若上游供应商供应量大幅减少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照合同保证天然气的供应,则短期内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最终影响下游用户的生产和生活。公司对中石油的依赖与中石油在天然气行业的独特垄断地位密不可分,中石油作为国内具有绝对垄断地位的天然气供应商,在全国尤其是新疆地区具有丰富的储量保障,并且具有足够的产能。公司的气源地亦是西气东输的气源地,气量供应较为稳定可靠。公司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密切合作关系,按照行业惯例与其签订了20年的长期供气框架协议(自2009年12月起),且在协议到期时拥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按照我国现行的天然气行业管理体制及相关政策,天然气由国家统筹分配和管理。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解决南疆三地州能源供应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能规划[2010]125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1]523号)等文件,为了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解决南疆三地州城镇居民基本用能问题,加快实施南疆三地州气化工程,中石油规划了“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建设覆盖除民丰、阿合奇、塔什库尔干以外南疆三地州所有县级城市的天然气管网。该工程将途经阿克苏地区、克州地区、喀什地区和和田地区,管道主要沿314国道、南疆铁路建设,管道输气能力以南疆三地州主要县市和兵团农牧团场民用气量为设计依据。预计2013年12月底达到通气条件,该管线主要气源为英买力气田。环塔管线的建成将南疆区域的主要气田以及主要用户区域连成一片,可为公司提供第二气源保障。但在环塔管线未正式通气前,本公司短期内尚不能形成一个多气源的天然气管道网络。若英买力气田天然气供应量大幅减少或生产运行中出现重大事故,短期内将对本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并可能影响终端用户的生活与生产。
(三)特许经营权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城市天然气销售和居民入户管道安装业务属于公用事业,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业务经营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公司进行区域扩张首先需要获得该区域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的取得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各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由于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通常期限较长且具有排他性,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取得新区域的特许经营权,公司的区域扩张将受到较大限制。
本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南疆地区,目前发行人已在阿克苏地区的阿克苏市、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阿瓦提县、乌什县和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克州地区的阿合奇县、喀什地区的巴楚县等地区取得为期30年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上述特许经营权协议对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经营管理等各方面有明确的要求,如果不能持续满足相关要求,将可能导致特许经营权提前终止或丧失,使公司经营受到不利影响。
(四)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的风险
天然气管道运输及城镇燃气业务可能会受到各种事故及其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本公司天然气长输管道沿线为戈壁、沙漠地貌,容易受到风沙、山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破坏。公司的城区燃气管道沿线处于城区范围内,管道沿线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管道的交叉、并行施工作业对管道可能造成损伤;非法占压管道的违章建筑造成安全隐患;管道自身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设施落后老化、材料缺陷、施工缺陷等也易造成安全事故。同时,还可能受暴雨、洪水、地震、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公司的居民天然气业务由于部分设备仪表安装在用户家中,可能由于居民使用不当、安全意识不足等因素出现事故。公司经营的加气站可能由于操作员操作不当、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存在安全隐患。上述因素可能导致管道漏点、开孔及完全开裂等事故或严重后果,造成天然气泄漏、供应中断、火灾、爆炸、财产损毁、人员伤亡等事故。
一直以来,公司依照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积极与当地政府保持紧密合作,高度重视输气生产的安全,强化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努力创建安全型企业和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同时,本公司输气管道建设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均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性评价,设计单位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原油和天然气工程建设站(厂)总图设计规范(SYJ48-9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等相关规定开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公司并严格按照安全设计进行工程施工。
为了防范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公司并于2010年8月购买了长输管线、中压管网财产保险和公众责任险等。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未因自然灾害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同时未发生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但是,本公司运营的天然气管道线长面广,燃气管道沿线情况复杂,虽然本公司已采取了多项安全措施,但不能完全排除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可能对本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
(五)业务区域较为集中和扩张受到局限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新疆南疆地区。公司目前已取得了阿克苏地区的阿克苏市、阿瓦提县、乌什县、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合奇县、喀什地区巴楚县等地为期30年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并计划在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图木舒克市等地新建加气站。
除公司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区域外,公司周边地区目前绝大部分县市均已有其他天然气企业取得特许经营权。公司周边天然气企业规模较小,且较为分散,而发行人具有自建长输管线运营成本低和一定的规模整合优势,有望通过收购整合周边天然气企业的方式拓展业务区域。但由于收购谈判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公司资本实力有限等因素,公司业务区域的扩张仍将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因此,尽管公司未来还计划通过新建、收购等多种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和扩展经营区域,但是公司资本实力有限,进入其他地区开展业务的难度较大,在一段时间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仍将局限于现有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地区,如果上述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放慢或经济下滑,当地天然气市场格局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等,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环塔线修建与公司长输管线竞争的风险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解决南疆三地州能源供应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能规划[2010]125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1]523号)等文件精神,计划建设覆盖除民丰、阿合奇、塔什库尔干以外南疆三地州所有县级城市的天然气管网,其中优先建设英买力-喀什管道,长度为668公里,设计输气能力14亿立方米/年,该管道将途经公司主要业务区域阿克苏市、巴楚县、图木舒克市等地。环塔管线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汇集南疆塔里木盆地周边各气田生产的天然气,一方面解决南疆当地部分未通气区域的供气问题,另一方面,作为部分已供气区域的供气补充。环塔管线供气能力有限(14亿立方米/年),且覆盖区域广泛,供气用户广泛,足以消化该管线的供气量,预计不会对公司的长输管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环塔管线建设的英买力-喀什管道走向与公司自建的英买力气田至阿克苏市的长输管线存在一定的重合,且英买力-喀什管道设计输气量较大,在满输情况下可能比公司单位输气成本低,公司与其竞争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但公司在所开拓的上述业务区域内均取得了特许经营权,并享有30年独家经营的权力,同时公司还将积极拓展业务区域,通过自建或收购的方式加快占据相关市场。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以及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喀拉塔勒镇、图木舒克市等加气站建成投产,公司用气量将大幅增长,本公司的阿克苏纺织工业城以及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还将使得公司增加大用气量的天然气工业用户,届时公司将为这些天然气工业用户提供管输服务,公司现有的长输管线输气能力可能无法满足需求,环塔线的建成有助于拓展公司的气源,提高本公司的输气能力提升和降低输气成本。
(七)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
2010年度,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038.95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0.94%;2011年,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858.0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9.78%。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公司发行当年的净利润难以保持同比例增长,可能将导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八)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在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38%股份,并与其妻子狄蓉以及兄弟周续东通过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30%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8%股份,另外,周举东还持有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45%股份,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股份,周举东在公司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本次发行完成后,周举东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虽然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在组织和制度层面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进行了规范,并且周举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但是,周举东利用其控股地位,能够对本公司的董事人选、经营决策、投资方向和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决策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周举东有时可能与其他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本公司无法保证作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周举东的表决一定会有利于其他股东。
四、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1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关于修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涉及利润分配政策有关章节内容的议案》。根据《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发行上市三年内)》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所述: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以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拟定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审议时,除考虑上述因素外,还应查阅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外部经营环境重大变更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应至少每三年审阅、制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按照公司执行有效的股利分配政策确定该时段内各期的股东回报计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拟定,监事会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以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5、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的情况或外部经营环境重大变更确需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调整规划的议案先征求监事会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6、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或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7、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9、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公司发行上市三年内的具体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根据盈利状况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制定利润分配规划时将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的原则;并保证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的增幅不低于公司净利润增长的幅度。
3、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情况、发展规划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监事会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后实施。”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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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Haoyuan Gas Co.,Ltd.
法定代表人:周举东
注册资本:5,50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2月21日
整体变更时间:2010年9月20日
住所:阿克苏英阿瓦提路2号
邮政编码:843000
电 话:0997-6888585
传 真:0997-2285202
互联网网址:http://www.hytrq.com
电子邮箱:hytrq_tuerhong@163.com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天然气销售、运输。一般经营项目: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代收服务费;燃气设备材料销售及中介、天然气业务中介咨询及技术服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2010年8月16日经浩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由浩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20日在阿克苏地区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652900050001481,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发起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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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本公司总股本为5,500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33.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48%。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周举东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中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胡中友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珊、张文江、曹早侠、张跃伟、吴美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二)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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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本公司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前7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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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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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的运输(含管道运输)、加工、销售与服务业务,即从上游天然气开发商购入天然气,通过本公司建设及经营的长输管线输送至阿克苏,而后通过城市中压管网输送给城市居民用户;或通过公司经营的CNG加气站和管道加气站销售给车辆用户;部分距离较远地区用户通过CNG运输槽车运输并充装至当地中压管网和加气站供应给当地居民、车辆、公福用户、供暖企业等用户。本公司通过业务重组收购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管道安装分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及业务后,本公司可以承担天然气入户管道安装工程,主要客户为居民、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公福用户等。
本公司地处西气东输的源头,主气源来自西气东输主气田-英买力气田,公司主要在新疆南疆地区从事天然气输送和销售服务。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在阿克苏地区的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喀什地区的巴楚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合奇县等县市取得30年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同时还与阿克苏地区的拜城县招商局签署了30年独家经营权的《拜城县工业园区天然气输配工程投资及经营框架协议》,以管道输送形式向拜城工业园区用户供应天然气,公司并拟在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图木舒克市等地新建天然气加气站。目前,已经实际在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阿合奇县一市三县从事当地天然气运输和销售业务。
本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是天然气管输服务及天然气,天然气主要用于居民生活、城市供热、燃气汽车等,公司同时还提供居民天然气入户安装工程服务。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对于工业用户、大型商业用户、房地产开发商等,由公司的市场销售人员上门与用户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在技术、经济上为其设计可行方案,与其签订天然气销售合同,然后施工安装燃气管线,为其供应天然气。
对于居民用户、小型商业用户等,公司通过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燃气管网供气范围发展客户。用户在公司营业厅办理完燃气安装手续及签订合同后,公司为其施工安装燃气庭院管线,为其供应天然气。
公司结算方式分为先付费和后付费两种,先付费为用户先到营业厅燃气表卡充值后消费,后付费为公司定期抄表,用户按抄表消费燃气数量到营业厅缴费。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目前公司主要的天然气供货商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报告期上游天然气的供给情况如下:
单位:万立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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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订了供气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将保证公司城市燃气足量供应。自本公司正式运营以来,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一直为本公司稳定供气。本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城市居民,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为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本公司的稳定供气会得到政府及上游供气企业的长期支持。
(四)行业竞争情况
1、我国天然气管输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天然气长输管道行业,呈现出三个巨头(中石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若干省域天然气管输企业同时存在的竞争格局。三大巨头作为集天然气采集、长输干线以及下游化工为一身的全国性公司,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实力雄厚,具有十分强大的竞争优势,尤其是中石油拥有我国绝大部分的天然气长输干线管网。由于历史原因,中石油在全国天然气管网中占有大部分市场份额,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市场份额相对较小;随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川气东输”项目的实施,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份额有所增加,但近期仍无法改变中石油的市场份额占优的局面。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2010年末,中石油油气管道总长度为56,840公里,其中:天然气管道长度为32,801公里,原油管道长度为14,782公里,成品油管道长度为9,257公里。天然气销量630.1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7%,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截至2010年年底,中石油天然气探明开发和未开发储量655,027亿立方英尺,探明开发储量311,024亿立方英尺。
2、我国城市燃气行业竞争格局
(1)全国城市燃气行业格局
截止目前,我国已有300多个城市开通管道燃气业务,这些城市的管道燃气运营商是该行业的主要企业。由于城市管道燃气供应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区域实行独家特许经营同时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基础设施,为广大居民及工商业主提供燃气供应服务,属于公用事业类行业,因此国内燃气运营企业向异地城市扩张起步较晚,主要是本地企业经营本地城市燃气供应。但由于国外城市管道燃气行业发展较早,也比较成熟,外资企业很早就开始积极投资于我国的城市管道燃气项目。
(2)新疆城市燃气竞争格局
总体来讲,新疆天然气资源极为丰富,已探明蕴藏量占全国的 34%,但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①新疆对天然气资源的占有利用程度有限,绝大部分用于出疆,但根据国家最新的政策,在城市燃气方面将适当向产地倾斜;②天然气的生产地与地区需求不相符,产出方面南(疆)多北少,而需求北多南少,造成区域性资源紧张;③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幅员辽阔),产地与市场,市场与市场之间距离过长,管网建设投资巨大,管网密度远低于其他已利用天然气的省区。市场利用的成本和难度加大。④市场密度不够,单体(区域)市场容量相对较低;利用率和利用层次不高,以城镇居民用气为主。工业用气以中央企业为主,地方经济对天然气的需求限制较多。⑤新疆地区城市燃气企业数量较多,普遍规模较小,市场分割较为严重。现有经营者普遍规模偏小,实力有限,以区域性市场占有为主,鲜有跨区域经营者,国内大的燃气经营企业无一进入,竞争程度低。
(五)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自主建设了从位于阿克苏地区新和县的英买力气田群油气处理厂至阿克苏市的148公里天然气长输管线,英买力气田群是西气东输的主力气田,包括英买力、羊塔克、玉东2三个凝析气田,合计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656.28亿立方米,拥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根据公司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署的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保证城市燃气足量供应。
公司目前已在阿克苏地区的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以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合奇县取得30年的特许经营权并已实际从事城市燃气服务,同时还新取得了喀什地区巴楚县的30年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同时还与阿克苏地区的拜城县招商局签署了30年独家经营权的《拜城县工业园区天然气输配工程投资及经营框架协议》,为公司业务增长奠定了基础。公司在上述地区开展的业务具有自然垄断业务,完全占有上述地区的城市燃气业务。
五、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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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成新度”是净值与原值之比。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是运输管线、城市管线、加气站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体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及分销行业的特点。本公司运输管线(英买力气田至阿克苏市母站的148公里上输管线)在2009年年末完工并投入运营,阿克苏市城市中压管线于2006年开工建设并于2007年8月通气,各县城城市管线逐步建成通气,并随着经济发展及城区建设城区管网持续新增铺设。因此,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成新率较高,技术先进,短期内不存在报废或更新的可能。
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止至2012年6月30日原值在500,000.00元以上的主要生产设备,合计净值为21,599.92万元,占公司固定资产净值24,241.68万元的89.10%。
经本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截止2012年6月30日,发行人共拥有50辆机动车,主要包括天然气牵引车、挂车(即天然气槽车)以及普通机动车,具体情况如下:
3、主要房屋建筑物取得、使用及分布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共占用房屋建筑物28处,已全部办理房屋产权证,另外租赁房屋建筑物1处。
(二)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本公司共占用土地20宗,其中出让土地2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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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2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6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3,001.10平方米,评估金额62.18万元(人民币,下同),抵押贷款金额为37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②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2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2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2,871.30平方米,评估金额57.29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34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③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3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0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4,069.90平方米,评估金额82.53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49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④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3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5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2,706.00平方米,评估金额55.99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33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⑤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3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19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2,721.60平方米,评估金额98.91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59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⑥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3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3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20,869.70平方米,评估金额366.39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219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⑦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1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4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14,011.40平方米,评估金额245.98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147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⑧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095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1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362.96平方米,评估金额48.92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29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⑨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1)第6460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13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32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4,287.00平方米,评估金额89.10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53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12日。
⑩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525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13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31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126.09平方米,评估金额19.60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11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12日。
2、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签署日,新疆浩源拥有以下特许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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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对于公司长输管线所占用的土地公司办理的他项权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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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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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周举东先生持有本公司2,09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持有盛威实业51%的股权,盛威实业持有本公司1,65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周举东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68%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周举东还持有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股份,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通过本公司从事天然气输配及供应业务外,未直接或通过其他经营主体从事同类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及股东盛威实业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明确声明其目前不存在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未来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并就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时,其应采取的消除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以及赔偿因同业竞争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等事项作出了承诺。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盛威实业、盛威建筑、盛威房地产。盛威建筑及盛威房地产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发行人与关联方进行的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如下: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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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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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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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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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① 阿克苏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度,阿克苏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资金1,100,000.0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阿克苏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金余额为零。本公司向阿克苏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其应收利息的公允价值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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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收益计入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之“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② 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度,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偿还资金6,481,593.03.0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金余额为零。本公司向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其应收利息的公允价值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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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收益计入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之“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③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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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向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资金其应收利息的公允价值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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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收益计入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之“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3)关联方提供资金
2009年度,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资金173,704,000.00元,同期本公司偿还资金11,924,000.00元。2010年度,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资金24,620,390.45元,同期本公司偿还资金184,400,390.45元。
2010年12月,本公司与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签订三方转贷协议,中国建设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将余额为75,500,000.00元贷款转贷给本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资金余额为零。
(4)购买固定资产的关联交易
2010年10月,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本公司原向其租赁的行政办公用房以协议价格2,692,000.00元转让给本公司。
2011年3月,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本公司原向其租赁的客服中心用房以协议价格871,444.00元转让给本公司。
(5)业务与资产收购的关联交易
2010年5月,本公司与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业务与资产转移协议,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其管道安装分公司的入户安装业务以及相关资产15,370,758.21元和负债11,912,012.65元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向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对价3,458,745.56元。
(6)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
2010年5月,本公司将持有乌什县盛威物流输配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权按账面价值5,000,000.00元转让给阿克苏基岩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11年8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周举东、公司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相互提供资金、接受或提供担保、从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固定资产、与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收购业务与资产、与阿克苏基岩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以及2011年又一期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客观上起到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作用,交易行为公平、公正,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交易的条件和内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已通过有关各方签订的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加以确定,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前述关联交易已取得了公司内部的授权或事后取得了内部决策机构的认可,其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由于发行人与关联企业的关系而影响发行人重大合同履行的现象,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内容,也不会影响发行人此次股票的发行、上市。”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和经营的影响
本公司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情形。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价格管理制度等,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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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各董事简况如下:
周举东,男,汉族,1968年11月12日出生,大专学历,1991年7月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工民建专业,1991年7月~1993年5月在阿克苏市城建局工作,1993年 5月-1998年3月任阿克苏市城建劳动服务公司经理,1999年8月任阿克苏盛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0年8月起任阿克苏盛威市政土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自2001年1月起任阿克苏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2002年9月起任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6年4月起任阿克苏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自2007年2月起任海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08年1月起任新疆阿克苏环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经理,自2008年3月起任新疆浩源董事长,自2010年2月起任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自2010年5月起任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0年8月起任海南屯昌盛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新疆浩源董事长、盛威实业董事长、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阿克苏净宇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新疆阿克苏环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经理、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阿克苏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海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屯昌盛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田永革先生,出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3月以前曾任职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任浩源有限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众和投资监事。
许榕女士,出生于196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期货经纪公司经纪人、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高级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副经理。2010年6月至2010年9月任浩源有限财务总监,2010年9月至2010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杨生汉先生,出生于194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石油新疆独山子炼油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中石油总部炼油化工局局长,中石油苏丹项目炼油厂建设指挥部指挥长,中石油苏丹聚丙烯项目部指挥长,宁夏宝塔石化集团顾问(2004年),新疆金龙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顾问(2010年)。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汤琦瑾女士,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职新疆汽车厂。2000年7月至2002年9月任职新疆财经大学会计系,2006年4月至今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并在新疆德蓝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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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监事任期3年。各监事简历如下:
胡中友先生,出生于196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共产党员。曾任阿克苏市政公司工程队队长,阿克苏市城建劳务服务公司市政工程管理、阿克苏盛威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03年至今任盛威实业总经理,2010年9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新疆浩源监事会主席、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阿克苏净宇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新疆阿克苏环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监事、阿克苏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沈学锋先生,出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阿克苏市建材厂任财务科科长,阿克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新疆绿洲果业股份公司任主办会计,阿克苏市审计局,阿克苏市环卫处车队。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任浩源有限内部审计,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内部审计。
韩小锋先生,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12月至2001年3月任阿克苏盛威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01年3月至2009年3月任阿克苏盛威集团行政部长,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任浩源有限行政部长。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行政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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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高级管理人员简况如下:
田永革先生,本公司总经理(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七、(一)董事会成员”)。
吐尔洪﹒艾麦尔先生,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阿克苏市计委科员,阿克苏市统计局科员、副局长、局长,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中共阿克苏市委市委常委兼经济工作部部长,阿克苏市副市长、阿克苏地区旅游局副局长。2007年4至2010年8月任浩源有限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曾春友先生,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90年3月至1998年6月任乌鲁木齐市公交公司三分公司技术员,1998年7月至2007年3月任乌鲁木齐市公交燃料公司加气站站长等职,2007年4月至2008年9月任五家渠市天昊燃气公司经理兼改车厂经理,2008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库车县升高燃气公司经理。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任浩源有限总工程师,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廖成杰先生:出生于197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3年10月至2001年8月就职于地区二建。2001年8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阿克苏市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宏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9月至今任职本公司,2010年3月至今任职本公司副总经理。
许榕女士,本公司财务总监(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七、(一)董事会成员”)。
索毅先生:出生于194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以前在阿克苏地委办公室工作,前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机关副秘书长等职,1998年10月轮岗调阿克苏行署工作,前后担任阿克苏行署机关副秘书长兼地区接待处处长、2010年调任阿克苏行署办公室调研员、2011年1月退休,2011年3月至今任职本公司副总经理。
(四)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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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之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股情况。
(五)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通过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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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股权。
(2)通过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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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周续东为周举东之兄弟,狄蓉为周举东之妻子。
注2: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股权。
除上述情况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间接持股情况。
(六)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领取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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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障、失业、养老、工伤等保险。
经2010年10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为10万元(税前)。此外,公司除支付上述报酬外,对于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而发生的差旅费,公司据实予以报销。
(七)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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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其他任职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周举东先生持有本公司2,09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持有盛威实业50.98%的股权,并通过盛威实业持有本公司1,65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周举东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控制本公司68%的股份,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周举东还持有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股份,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身份证号码:652901196811120811xx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九、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三年一期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天健审[2012]3-1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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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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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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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词汇: |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新疆浩源 | 指 |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浩源有限 | 指 | 本公司前身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盛威实业 | 指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众和投资 | 指 |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城建集团、阿克苏城建集团 | 指 | 阿克苏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盛威建筑 | 指 | 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南疆、南疆 | 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天山以南的地区,天山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大山脉之一,是南疆与北疆的重要分界线,南疆主要包括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和克州地区 |
克州地区 | 指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改委 | 指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国资委 | 指 |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贸委 | 指 | 经济贸易委员会 |
建设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商局 | 指 | 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中石油 | 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1,833.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
主承销商、保荐人、招商证券 | 指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通商 | 指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天健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师、中联 | 指 |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 | 指 |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章程、章程 | 指 |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及2012年1-6月 |
专业词汇: | ||
天然气 | 指 | 在不同地质条件下形成、运移并以一定压力储集在地下构造中的可燃性混合气体,其化学组成以甲烷为主。 |
燃气 | 指 | 供城镇民用(包括家用及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的气体燃料。燃气的种类很多,按其来源或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气、人工煤气、石油气等。 |
标准状态 | 指 | 温度为20℃(293.15K),绝对压力101.325KPa(一个标准大气压) |
标准立方米、立方米、方 | 指 | 在标准状态下,充满一立方米体积的天然气数量。 |
CNG | 指 | 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Natural Gas)。压缩到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一立方米压缩天然气约为200标准立方米天然气。 |
LNG | 指 | 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当天然气冷却至约-162摄氏度时,由气态转变成液态,称为液化天然气,体积约为原气态时体积的1/600,重量仅为同体积水的45%左右 |
CNGV用户 | 指 | 压缩天然气汽车 |
公福用户 | 指 | 本公司的餐馆、食堂、宾馆等商业燃气用户。 |
首站 | 指 | 输气管道的起点站。一般具有分离、调压、计量、清管等功能。气田的天然气经过处理后输送给公司,公司输气管道起点站即为首站,发行人首站只具有计量功能。 |
阀室 | 指 | 装有阀门和管道,具有切断、放散功能,有的还具有远程监控和控制功能,一般间隔20公里设置一个阀室。 |
阀井 | 指 | 比阀室小,装有阀门和管道,具有切断、放散功能。 |
调压计量站 | 指 | 将管道燃气进行调压并分输计量的场站,是高压管道连接次高压或中压管道之间的枢纽,简称调压站 |
清管站 | 指 | 安装有清管设施 |
压缩机 | 指 | 加气站核心设备,将天然气压缩至25MPa,储存至储气井、储气瓶中,然后通过售气机给车辆加气。 |
调压撬 | 指 | 调压、计量设施,集中在一个撬体上。 |
母站 | 指 | 母站是建在方便从天然气输气管线取气的地方,从天然气管线直接取气,经过脱水等工艺,进入压缩机压缩,然后对CNG运输槽车进行充装。 |
门站 | 指 | 亦称储配站,接收上游来气并进行计量、调压、过滤、加臭、检测的场站,是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进气口,一个城市通常只有一个,主要功能是调压、配输、调峰等,属于城市民用天然气供气系统。 |
加气站 | 指 | 普通加气站周围没有天然气管线,通过CNG运输车从母站运来天然气给使用天然气的汽车加气。天然气一般先经过前置净化处理,除去气体中的硫份和水份,再由压缩机组将压力由约3Mpa压缩到25Mpa,最后通过售气机给车辆加气。 |
管道加气站 | 指 | 也叫标准站、常规站,从天然气管线直接取气,天然气经过脱水等工艺,进入压缩机进行压缩,然后进入储气瓶组储存或通过售气机给车辆加气。 |
加气广场 | 指 | 设计能力一般超过3、4万方/天的加气站 |
CNG运输槽车 | 指 | 配套普通加气站、母站,移动的储气设施 |
长输管道、长输管线 | 指 | 从天然气田到使用地之间的中远距离运输天然气的主要方式之一。公司自主建设了从位于阿克苏地区新和县的英买力气田群油气处理厂至阿克苏市门站的148公里长距离天然气输送管线 |
高压管道 | 指 |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设计压力(表压)>1.6MPa且 <4.0MPa的城市燃气管道为高压管道 |
次高压管道 | 指 |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设计压力(表压)>0.4MPa且<1.6MPa的城市燃气管道为次高压管道 |
中压管道、中压管网 | 指 | 设计压力为0.01-0.4MPa的燃气管道,主要为城市内的主干管道 |
低压管道 | 指 | 设计压力(表压)<0.01MPa 的燃气管道,主要为庭院燃气管道以及室内燃气管道 |
塔里木油田 | 指 | 中国最大气田及油田之一,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塔里木盆地中央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
西气东输、西气东输工程 | 指 | 以新疆塔里木气田为主气源,以我国中东部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为目标消费市场,以干线管道、重要支线和储气库为主体,连接沿线用户,形成横贯中国西东的天然气供气系统。“西气”主要是指中国新疆、青海、川渝和鄂尔多斯四大气区生产的天然气;“东输”主要是指将上述地区的天然气输往长江三角洲地区。 |
环塔管线、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 | 指 |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解决南疆三地州能源供应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能规划[2010]125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1]523号)等文件,为了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解决南疆三地州城镇居民基本用能问题,加快实施南疆三地州气化工程,中石油规划了“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建设覆盖除民丰、阿合奇、塔什库尔干以外南疆三地州所有县级城市的天然气管网。 |
英买力气田 | 指 | 英买力凝析油气田群包括英买力、羊塔克、玉东2三个凝析气田,合计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656.28亿立方米,是西气东输的主力气田,英买力气田距阿克苏市约148公里,可为阿克苏市及周边县市提供气源。 |
截断阀室 | 指 | 具有自动截断功能的线路阀室 |
气化率 | 指 | 城市使用天然气、煤气、石油气的人口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或称居民用气普及率 |
《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指 | 公司于2006年6月9日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定的《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以及于2011年4月7日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就《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签订的《天然气购销框架补充协议》 |
智能化监控管理系统 | 指 | 燃气系统的智能化监控管理系统包括SCADA系统(生产管理自动化系统)、MIS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GIS(地理信息系统)三个子系统 |
特许经营 | 指 |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市政公用事业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 |
储采比 | 指 | 探明储量与井口产量的比值(不包括放空燃烧的天然气) |
表观消费量 | 指 | 等于当年进口量-当年出口量+当年产量+年初库存-年末库存 |
1立方米天然气 | 指 | 等于35.315立方英尺天然气,相当于1.3300千克标准煤 |
序号 | 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 住 所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1 | 周举东 | 65290119681112XXXX | 阿克苏市新华东路16号2号楼201室 | 20,900,000.00 | 38.00 | 无 |
2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6529012300936 | 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 16,500,000.00 | 30.00 | -- |
3 | 胡中友 | 65290119650115XXXX | 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世纪佳园高层1单元1502室 | 4,400,000.00 | 8.00 | 无 |
4 |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52901050012700 | 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 2,750,000.00 | 5.00 | -- |
5 | 胡 珊 | 42040019711007XXXX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风临左岸名苑A栋2座10C | 2,750,000.00 | 5.00 | 无 |
6 | 张文江 | 65290119660817XXXX | 阿克苏市西大街21号12幢302室 | 2,640,000.00 | 4.80 | 无 |
7 | 曹早侠 | 61012319720110XXXX | 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世纪佳园6号楼2单元402室 | 2,310,000.00 | 4.20 | 无 |
8 | 张跃伟 | 45010419700101XXXX |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418弄151号 | 2,200,000.00 | 4.00 | 无 |
9 | 吴美刚 | 42242119671020XXXX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海丽大厦2楼 | 550,000.00 | 1.00 | 无 |
总股本 | 55,000,000.00 | 100.00 | -- |
序号 | 权属人 名称 | 所占宗地情况 | |||||||
宗地座落 | 土地证号 | 用途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日期 | 土地面积 (㎡) | 权证取得 日期 | 他项权利 /种类 | ||
1 | 发行人 | 共青团农场 | 温宿国用[2011]第0-0650号 | 基础设施 | 出让 | 2061年4月10日 | 311.30 | 2011年4月12日 | 无 |
2 | 发行人 | 羊塔克库都克(314国道) | 温宿国用[2011]第0-0652号 | 基础设施 | 出让 | 2061年4月10日 | 327.30 | 2011年4月12日 | 无 |
3 | 发行人 | 佳木镇六大队 | 温宿国用[2011]第0-0649号 | 基础设施 | 出让 | 2061年4月10日 | 346.40 | 2011年4月12日 | 无 |
4 | 发行人 | 羊塔克库都克(314国道) | 温宿国用[2011]第0-0651号 | 天然气清管站 | 出让 | 2061年4月10日 | 2,617.60 | 2011年4月12日 | 无 |
5 | 发行人 | 红桥区阿温公路西侧 | 阿市国用[2011]第64607号 | 商业 | 出让 | 2051年4月1日 | 4,287.00 | 2011年4月13日 | 有/抵押 |
6 | 发行人 | 栏杆区英阿瓦提县2号商业楼B座二层D22号商铺 | 阿市国用[2010]第60952号 | 商业 | 出让 | 2046年7月1日 | 362.96 | 2010年10月20日 | 有/抵押 |
7 | 发行人 | 乌喀公路993.5公里处 | 阿市国用[2010]第61715号 | 公共基础设施 | 出让 | 2050年11月1日 | 14,011.4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8 | 发行人 | 新城区塔南路 | 阿市国用[2010]第61728号 | 公共基础设施 | 出让 | 2048年8月1日 | 3,001.1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9 | 发行人 | 栏杆区英阿瓦提路 | 阿市国用[2010]第61729号 | 公共基础设施 | 出让 | 2056年7月1日 | 2,871.3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10 | 发行人 | 栏杆区英阿瓦提东路 | 阿市国用[2010]第61730号 | 工业 | 出让 | 2054年1月1日 | 4,069.9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11 | 发行人 | 红桥区阿温公路 | 阿市国用[2010]第61731号 | 公共基础设施 | 出让 | 2056年10月1日 | 2,706.0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12 | 发行人 | 新城区乌喀中路(57-1)号 | 阿市国用[2010]第61732号 | 工业 | 出让 | 2048年7月1日 | 2,721.6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13 | 发行人 | 乌喀公路993.5公里处 | 阿市国用[2010]第61733号 | 公共基础设施 | 出让 | 2050年3月1日 | 20,869.7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14 | 发行人 | 栏杆区东大街商业楼A座第三层306-309号商铺 | 阿市国用[2011]第65250号 | 综合用地 | 出让 | 1905年8月16日 | 126.09 | 2011年5月25日 | 有/抵押 |
15 | 发行人 | 新和县314国道873公里处+200处南侧 | 新和县国用[2011]652925010-00191(-1) | 商业 | 出让 | 2051年5月16日 | 242.00 | 2011年6月1日 | 无 |
16 | 发行人 | 新和县314国道847公里处+165处南侧 | 新和县国用(2011)第652925010-00192(-1)号 | 商业 | 出让 | 2051年5月16日 | 7,000.00 | 2011年6月1日 | 无 |
17 | 发行人阿合奇县分公司 | 阿合奇县南大街1院1号 | 阿县国用第2,062号 | 商用 | 出让 | 2049年5月29日 | 14,018.00 | 2009年9月16日 | 无 |
18 | 发行人阿瓦提分公司 | 阿瓦提县多浪乡(沙砖厂东侧) | 阿国用[2011]第20110365号 | 商用 | 出让 | 2050年3月2日 | 3,420.00 | 2011年5月26日 | 无 |
19 | 发行人阿瓦提分公司 | 阿瓦提县多浪乡(沙砖厂东侧) | 阿国用[2011]第20110366号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56年12月17日 | 9,842.50 | 2011年5月26日 | 无 |
20 | 发行人乌什县分公司 | 乌什县振兴北路 | 乌什国用[2011]第0041号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59年1月9日 | 23,333.76 | 2011年4月12日 | 无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 元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发行不超过1,833.8万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
发行价格 | 人民币【 】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
标明计量基础和口径的市盈率 | 【 】倍 【 】倍 |
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24元(以截至2012年6月30日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以截止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计算) |
标明计量基础和口径的市净率 | 【 】倍(每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之比)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对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
发行对象(发行人若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应披露分类标准;分类中如有战略投资者,应披露其基本情况、与发行人的关系及配售的数量)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 公司股东胡中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胡中友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珊、张文江、曹早侠、张跃伟、吴美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 【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万元 | |
发行费用概算 | 承销、保荐费用 | 【】万元;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万元; | |
律师费用 | 【】万元; | |
发行推介、路演费用 | 【】万元; | |
登记托管、信息查询、上市初费 | 【】万元; | |
总计 | 【】万元。 |
序号 | 他项权利人 | 他项权利编号 | 义务人 | 座落 | 地类 (用途) | 他项权利面积(㎡) | 他项权利种类 | 设定日期 | 权利顺序 | 存续期限 |
1 | 发行人 | 新和他项(2010)第652925DXG9001号 | 新和县人民政府 | 新和县县直属 | 公共基础设施(地下管道) | 440952.6 | 地下权 | 2010-12-31 | 无 | 永久 |
2 | 发行人 | 温他项(2010)第0-044号 | 佳木镇、依希来木齐乡 | 佳木镇、依希来木齐乡 | 公共基础设施(地下管线) | 768926.9 | 地下权 | 2010-12-20 | 无 | 永久 |
3 | 发行人 | 阿市他项(2010)第3307号 | 新疆阿克苏地区实验林场、新疆阿克苏地区红旗坡农场 | 地区实验林场水管站、红旗坡农场园艺七、八分场 | 公共基础设施(地下管道) | 54834.6 | 地下权 | 2010-12-09 | 无 | 永久 |
4 | 发行人 | 00511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五团 | 五团铁路线以北 | 地下管道 | 75,590.0 | 他项权利:土地使用权、地役权 | 2011-05-27 | 发行人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权性质 |
1 | 周举东 | 20,900,000 | 38.00% | 自然人股 |
2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500,000 | 30.00% | 社会法人股 |
3 | 胡中友 | 4,400,000 | 8.00% | 自然人股 |
4 |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750,000 | 5.00% | 社会法人股 |
5 | 胡 珊 | 2,750,000 | 5.00% | 自然人股 |
6 | 张文江 | 2,640,000 | 4.80% | 自然人股 |
7 | 曹早侠 | 2,310,000 | 4.20% | 自然人股 |
8 | 张跃伟 | 2,200,000 | 4.00% | 自然人股 |
9 | 吴美刚 | 550,000 | 1.00% | 自然人股 |
合 计 | 55,000,000 | 100.00%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1 | 周举东 | 20,900,000 | 38.00% | 董事长 |
2 | 胡中友 | 4,400,000 | 8.00% | 监事会主席 |
3 | 胡 珊 | 2,750,000 | 5.00% | 无 |
4 | 张文江 | 2,640,000 | 4.80% | 无 |
5 | 曹早侠 | 2,310,000 | 4.20% | 无 |
6 | 张跃伟 | 2,200,000 | 4.00% | 无 |
7 | 吴美刚 | 550,000 | 1.00% | 无 |
合 计 | 35,750,000 | 65.00% |
股东名称 | 关联关系 | 持股数量(万股) | 发行前持股比例 |
盛威实业 | 周举东持有盛威实业51%股权 | 1,650 | 30.00% |
周举东 | 盛威实业的实际控制人 | 2,090 | 38.00% |
众和投资 | 周举东持有众和投资40%股权 | 275 | 5.00% |
年 度 | 2012年1-6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4,496.57 | 3,399.54 | 6,731.66 | 5,165.26 | 3,530.96 | 2,015.39 | 1,928.19 | 958.24 |
项 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 值 | 成新率 | |
金额 | 比例 | ||||
房屋建筑物 | 44,807,389.75 | 7,847,493.88 | 36,959,895.87 | 15.25% | 82.49% |
运输管线 | 110,309,066.39 | 8,811,110.76 | 101,497,955.63 | 41.87% | 92.01% |
城市管线 | 82,738,249.47 | 15,255,747.47 | 67,482,502.00 | 27.84% | 81.56% |
机器设备 | 35,675,902.25 | 6,724,940.89 | 28,950,961.36 | 11.94% | 81.15% |
运输设备 | 19,797,664.75 | 12,976,757.62 | 6,820,907.13 | 2.81% | 34.4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1,317,317.17 | 612,724.77 | 704,592.40 | 0.29% | 53.49% |
合 计 | 294,645,589.78 | 52,228,775.39 | 242,416,814.39 | 100.00% | 82.27% |
序号 | 被授权 单位 | 授权地域范围 | 授权业务范围 | 授权 有效期 | 授权单位 |
1 | 发行人 | 阿克苏市行政辖区 |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工业、商业、事业、团体、民用等管道燃气用户的燃气销售;汽车加气站经营;燃气工程、管网及储存、输配等配套设施的施工、经营、管理和维护 | 2007年1月1日至2036年12月31日止 | 阿克苏市建设局 |
2 | 发行人 | 阿合奇县行政辖区 |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工业、商业、事业、团体、民用等管道燃气用户的燃气销售;汽车加气站经营;燃气工程、管网及储存、输配等配套设施的施工、运营、管理和维护 | 2009年4月28日至2039年4月27日止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3 | 发行人 | 乌什县行政辖区 |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工业、商业、事业、团体、民用等管道燃气用户的燃气销售;汽车加气站经营;燃气工程、管网及储存、输配等配套设施的施工、运营、管理和维护。 | 2008年11月1日至2038年10月30日止 | 乌什县建设局 |
4 | 发行人 | 阿瓦提县行政辖区 |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工业、商业、事业、团体、民用等管道燃气用户的燃气销售;汽车加气站经营;燃气工程、管网及储存、输配等配套设施的施工、运营、管理和维护。 | 2008年10月1日至2038年9月30日止 | 阿瓦提县建设局 |
5 | 发行人 | 巴楚县行政辖区 |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工业、商业、事业、团体、民用等管道燃气用户的燃气销售;汽车加气站经营;燃气工程、管网及储存、输配等配套设施的施工、运营、管理和维护。 | 2011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止 | 巴楚县建设局 |
6 | 发行人 | 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 | 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以管道输送形式向园区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 2012年1月30日至2042年1月30日止 | 拜城重化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7 | 发行人 | 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以管道输送形式向园区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 2011年3月1日至2041年2月28日止 | 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8 | 发行人 |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 | 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以管道输送形式向园区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 2011年8月18日至2041年8月17日止 |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2010年度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安装工程 | 协议定价 | 2,115,568.17 | 5.99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资金 | 支付利息 | 协议定价 | 6,288,140.00 | 85.98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2009年度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安装工程 | 协议定价 | 60,562,820.95 | 38.99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资金 | 支付利息 | 协议定价 | 2,624,000.00 | 69.99 |
项目 | 2012.06.30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1,325,938.20 | 54,801,864.55 | 17,061,116.03 | 7,903,818.77 |
应收账款 | 15,772,015.26 | 7,239,326.41 | 11,127,233.26 | 545,541.07 |
预付款项 | 2,596,587.72 | 9,846,833.10 | 2,322,075.38 | 6,565,938.05 |
其他应收款 | 999,510.11 | 593,806.69 | 162,355.89 | 1,182,324.55 |
存货 | 14,394,715.02 | 11,270,009.55 | 7,471,989.16 | 3,355,966.97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75,088,766.31 | 83,751,840.30 | 38,144,769.72 | 19,553,589.41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242,416,814.39 | 251,248,371.02 | 235,692,509.52 | 166,800,434.32 |
在建工程 | 33,268,274.43 | 3,108,292.59 | 1,773,020.77 | 47,511,599.81 |
工程物资 | 2,476,176.35 | 1,857,718.95 | 1,145,390.18 | 984,375.94 |
无形资产 | 10,399,777.49 | 10,492,460.84 | 9,632,276.82 | 6,066,340.06 |
长期待摊费用 | 23,729.92 | 36,675.16 | 62,565.66 | 38,577.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5,936.18 | 95,398.19 | 150,605.66 | 20,723.1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8,710,708.76 | 266,838,916.75 | 248,456,368.61 | 221,422,050.51 |
资产总计 | 363,799,475.07 | 350,590,757.05 | 286,601,138.33 | 240,975,639.92 |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 | 行政办公楼 |
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 | 客服中心办公楼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费定价依据 | 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
2006.02.16 | 2010.10.18 | 协议价格 | |
2007.04.11 | 2011.03.18 | 协议价格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54,500,000.00 | 2010.12.17 | 2014.04.29 | 否 |
周举东 | 本公司 | 11,000,000.00 | 2011.12.15 | 2012.12.14 | 否 |
项目 | 2012.06.30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41,000,000.00 | -- |
应付账款 | 35,825,241.86 | 47,832,347.97 | 36,908,561.07 | 33,853,575.13 |
预收款项 | 39,382,882.77 | 38,555,823.11 | 23,480,427.01 | 9,919,602.99 |
应付职工薪酬 | 1,816,764.79 | 3,168,457.52 | 1,922,112.53 | 258,476.00 |
应交税费 | -778,361.11 | 4,051,126.17 | 6,296,724.14 | -1,903,196.13 |
应付利息 | 166,462.50 | 169,060.27 | 198,022.22 | -- |
其他应付款 | 1,129,214.69 | 554,338.89 | 213,668.76 | 137,649,985.0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9,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98,542,205.50 | 115,331,153.93 | 110,019,515.73 | 188,778,443.0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4,500,000.00 | 84,500,000.00 | 75,500,000.00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656,341.60 | 2,857,597.68 | 3,260,109.83 | 3,662,622.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7,156,341.60 | 87,357,597.68 | 78,760,109.83 | 3,662,622.00 |
负债合计 | 185,698,547.10 | 202,688,751.61 | 188,779,625.56 | 192,441,065.08 |
股东权益: | ||||
股本(实收资本)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1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17,255,708.13 | 17,255,708.13 | 17,255,708.13 | 16,000,000.00 |
专项储备 | 5,856,441.22 | 4,465,577.34 | 2,965,109.86 | 1,608,975.10 |
盈余公积 | 7,118,072.00 | 7,118,072.00 | 2,260,069.48 | 1,756,946.94 |
未分配利润 | 92,870,706.62 | 64,062,647.97 | 20,340,625.30 | 19,168,652.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8,100,927.97 | 147,902,005.44 | 97,821,512.77 | 48,534,574.84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8,100,927.97 | 147,902,005.44 | 97,821,512.77 | 48,534,574.8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3,799,475.07 | 350,590,757.05 | 286,601,138.33 | 240,975,639.92 |
关联方 | 平均资金余额 (元) | 提供资金 起止期限 | 银行基准 利率(%) | 应收利息公 允价值(元) |
阿克苏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 | 2009.01.01-2009.02.03 | 5.31 | 5,440.93 |
关联方 | 平均资金余额 (元) | 提供资金 起止期限 | 银行 基准利率% | 公允价值 (元) |
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481,593.03 | 2009.01.01-2009.08.31 | 5.31 | 229,134.08 |
关联方 | 交易 内容 | 定价 依据 | 交易 金额 | 公允价值 (元) | 差异(元)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度) | 向股东提供资金 | 协议定价 | -- | 41,300.00 | 41,300.00 |
关联方 | 平均资金余额(元) | 提供资金 起止期限 | 银行 基准利率% | 公允价值 (元)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9.01.01-2009.05.20 | 5.31 | 41,300.00 |
项目 | 2012年1-6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01,982,963.70 | 182,516,175.36 | 119,010,323.30 | 63,042,292.43 |
减:营业成本 | 49,707,753.54 | 94,586,545.68 | 59,140,688.60 | 37,853,112.91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17,623.17 | 2,526,123.47 | 1,651,054.51 | 889,916.07 |
销售费用 | 8,503,537.04 | 14,638,716.16 | 8,149,605.78 | 3,190,724.37 |
管理费用 | 4,675,847.70 | 10,939,953.14 | 8,448,232.38 | 3,245,465.50 |
财务费用 | 3,281,745.55 | 6,523,056.30 | 4,799,687.41 | -57,946.27 |
资产减值损失 | 479,701.72 | -189,542.58 | 459,681.86 | -421,134.30 |
二、营业利润 | 34,216,754.98 | 53,491,323.19 | 36,361,372.76 | 18,342,154.15 |
加:营业外收入 | 689,610.49 | 3,929,759.64 | 442,837.82 | 172,430.18 |
减:营业外支出 | 288,569.22 | 236,610.75 | 4,755.54 | 2,848.03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 | -- | -- |
三、利润总额 | 34,617,796.25 | 57,184,472.08 | 36,799,455.04 | 18,511,736.30 |
减:所得税费用 | 5,809,737.60 | 8,604,446.89 | 6,409,906.31 | 423,856.17 |
四、净利润 | 28,808,058.65 | 48,580,025.19 | 30,389,548.73 | 18,087,880.13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 | 102,615.20 | 3,905,767.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8,808,058.65 | 48,580,025.19 | 30,389,548.73 | 18,087,880.13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 |
五、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0.52 | 0.88 | 0.55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52 | 0.88 | 0.55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808,058.65 | 48,580,025.19 | 30,389,548.73 | 18,087,880.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808,058.65 | 48,580,025.19 | 30,389,548.73 | 18,087,880.1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项 目 | 2012年1-6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5,744,097.17 | 218,972,693.09 | 132,633,751.77 | 63,766,614.4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8,207.74 | 3,915,198.01 | 1,189,349.41 | 5,240,640.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822,304.91 | 222,887,891.10 | 133,823,101.18 | 69,007,255.3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294,478.19 | 90,313,582.49 | 49,659,111.68 | 25,643,019.2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781,356.04 | 7,795,246.73 | 4,690,804.39 | 2,706,220.3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217,416.89 | 22,510,385.19 | 5,721,505.36 | 1,200,865.5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55,253.60 | 11,915,312.63 | 10,448,942.59 | 2,656,159.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548,504.72 | 132,534,527.04 | 70,520,364.02 | 32,206,264.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73,800.19 | 90,353,364.06 | 63,302,737.16 | 36,800,990.4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7,581,593.0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 7,581,593.0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383,239.46 | 35,071,477.26 | 35,291,199.01 | 162,904,361.78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3,458,745.56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383,239.46 | 35,071,477.26 | 38,749,944.57 | 162,904,361.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383,239.46 | -35,071,477.26 | -38,749,944.57 | -155,322,768.7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21,000,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51,000,000.00 | 41,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159,78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51,000,000.00 | 62,000,000.00 | 159,780,000.0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 | 62,000,000.00 | 9,000,000.00 | 12,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3,366,487.08 | 6,541,138.28 | 7,115,495.33 | 3,749,258.7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61,280,000.00 | 23,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66,487.08 | 68,541,138.28 | 77,395,495.33 | 38,749,258.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66,487.08 | -17,541,138.28 | -15,395,495.33 | 121,030,741.2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475,926.35 | 37,740,748.52 | 9,157,297.26 | 2,508,962.9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801,864.55 | 17,061,116.03 | 7,903,818.77 | 5,394,855.8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325,938.20 | 54,801,864.55 | 17,061,116.03 | 7,903,818.77 |
姓 名 | 职位 | 提名人 | 任 期 |
周举东 | 董事长 | 盛威实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田永革 | 副董事长 | 盛威实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许 榕 | 董事 | 盛威实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杨生汉 | 独立董事 | 董事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汤琦瑾 | 独立董事 | 董事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姓名 | 职位 | 提名人 | 任期 |
胡中友 | 监事会主席 | 盛威实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沈学锋 | 监事 | 盛威实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韩小锋 | 职工代表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姓名 | 职位 | 任期 |
田永革 | 总经理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吐尔洪﹒艾麦尔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曾春友 | 副总经理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廖成杰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许 榕 | 财务总监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索 毅 | 副总经理 | 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发行前股份比例 |
周举东 | 董事长 | 20,900,000 | 38% |
胡中友 | 监事会主席 | 4,400,000 | 8%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众和投资股权比例 | 众和投资持有浩源股份股权 |
1 | 周举东 | 110.89 | 275 |
2 | 韩小锋 | 60 | |
3 | 田永革 | 14.55 | |
4 | 吐尔洪· | 7.28 | |
艾麦尔 | |||
5 | 索毅 | 3.64 | |
6 | 沈学锋 | 3.64 | |
7 | 合 计 | 2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盛威实业股权比例 | 盛威实业持有浩源股份股权 |
1 | 周举东 | 50.98% | 1,650 |
2 | 周续东 | 34.03% | |
3 | 狄蓉 | 14.99% | |
4 | 合 计 | 100.00% |
姓 名 | 职 务 | 薪酬 | 备 注 |
周举东 | 董事长 | 30 | |
田永革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15 | |
许 榕 | 董事、财务总监 | 15 | |
杨生汉 | 独立董事 | 10 | |
汤琦瑾 | 独立董事 | 10 | |
胡中友 | 监事会主席 | -- | 未在发行人处领薪 |
沈学锋 | 监事 | 7 | |
韩小锋 | 职工监事 | 7 | |
吐尔洪·艾麦尔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0 | |
曾春友 | 副总经理 | 15 | |
廖成杰 | 副总经理 | 15 | |
索毅 | 副总经理 | 10 |
姓名 | 本公司职务 | 兼职企业名称 | 兼职职务 | 与本公司关系 |
周举东 | 董事长 | 盛威实业 | 董事长 | 本公司股东 |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 | ||
阿克苏净宇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控股子公司 | ||
新疆阿克苏环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
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本公司股东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
阿克苏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
海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周举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
海南屯昌盛威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周举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
胡中友 | 监事会主席 | 盛威实业 | 总经理 | 本公司股东 |
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控股子公司 | ||
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
阿克苏净宇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经理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控股子公司 | ||
新疆阿克苏环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
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 监事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
阿克苏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
杨生汉 | 独立董事 | 宁夏宝塔石化集团公司 | 顾问 | 无关联关系 |
新疆金龙洋化有限公司 | 顾问 | 无关联关系 | ||
汤琦瑾 | 独立董事 | 新疆德蓝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关联关系 |
田永革 | 董事、总经理 |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本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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