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583 证券简称: 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 临2012-009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8月29日,本公司在北京市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7位;本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邬汉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感谢邬汉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永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财务总监变更。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陈永红先生简历;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管聘任的独立意见。
附件1:
陈永红先生简历
陈永红先生:1973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本科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专业,2004年获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6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财务部工作;2000年6月至2004年11月在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计财部工作;2004年11月至2006年6月任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6年7月至2009年9月任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管聘任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陈永红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及《公司章程》第9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陈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陈先生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徐帅军、陈甦、程新生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