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2-017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名,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为8名。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2-018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17日(星期一)上午9点30分。
●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10日(星期一)
●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2年9月17日(星期一)上午9点30分在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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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2年9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加会议办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二)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楼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09680
传 真:(0591)83708128
联 系 人:吴波、周凌云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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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