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间投资细则落地
第二批重大项目推介举行
第二批重大项目推介举行
201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朱文彬 ○编辑 枫林
近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总共36条细则,进一步明晰了民间投资的准入条件及对其进一步放宽的领域。
7月16日,广东省首批总投资2353亿元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的44个重点项目正式推出。据了解,8月31日,第二批面向民间投资公开招标重点项目推介会将在广州举行。
《细则》明确提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享受与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同等的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政策,各地、各部门不得单独设置限制民间投资进入的附加条件。
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方面,《细则》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起设立、认购新股、受让股权、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投资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其中,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至20%以上。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参与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或参与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