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2-037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上午10:00分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公司总部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3.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4.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卢础其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15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
2.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1 关于选举卢础其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 关于选举卢楚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 关于选举叶远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 关于选举卢楚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会的议案》,选举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资料已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1 关于选举杨大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 关于选举齐振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 关于选举黄洪燕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监事任期三年,自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1 关于选举黄惠光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2 关于选举黄少燕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赖江临律师、李荔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