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城控债”2012年付息公告
股票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2-21
债券代码:122022 债券简称:09城控债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09城控债”2012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09年9月11日发行的2009年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2年9月11日开始支付自2011年9月11日至2012年9月10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付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9年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09城控债、122022
3、发行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00%,在本期债券期限内固定不变
7、计息期限:自2009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0日
8、付息日:2010年至2014年每年的9月11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9、兑付日:2014年9月11日
10、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1、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09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兑付、兑息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2009年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09城控债”的票面利率为5.00%,每面值100元“09城控债”派发利息为5.00元(含税)。
三、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2年9月10日
2、付息日:2012年9月11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2年9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9城控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将与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庆伟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1楼
联系人:俞有勤、蒋家智、邓莹、唐啸戈
电话:021-58772830
传真:021-58765191
邮政编码:200120
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刘晴川、曹宇、张昊、屠建宗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