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2-033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3日在江苏省吴江市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高安敏先生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 名,代表公司股份84,753,34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93%。均为截止至2012年8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采用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截止2012年6月30日)》的议案
同意84,753,3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出席了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亨通光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