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特别报道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数据
  • A8:研究·数据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开渠”之后盼“放水”
    保险业翘望后续新政早落地
  • 大病保险千亿规模待开发
    “馅大肉少”或难获利
  • 太平人寿“南水一号”8月结算利率5%
  •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跑步前进 “类信贷”业务待破局
  • PMI对债市
    提振作用有限
  •  
    2012年9月4日   按日期查找
    7版:金融货币 上一版  下一版
     
     
     
       | 7版:金融货币
    “开渠”之后盼“放水”
    保险业翘望后续新政早落地
    大病保险千亿规模待开发
    “馅大肉少”或难获利
    太平人寿“南水一号”8月结算利率5%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跑步前进 “类信贷”业务待破局
    PMI对债市
    提振作用有限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开渠”之后盼“放水”
    保险业翘望后续新政早落地
    2012-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蕾

      首批投资新政解决了制度、体制和基础配置问题,有利于化解保险业长期风险,但对改善保险行业短期投资收益收效甚微。为此,保险业投资高管们希望尽快推出实质性的、操作性较强的政策,如放开股指期货、融资融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境外投资、RQFII等。

      ⊙记者 黄蕾 ○编辑 枫林

      

      内外交困之下,保险业界对于政策推进的诉求愈发强烈。据相关人士透露,继首批四项保险投资新政落地后,保监会目前正就第二批投资新政内部征求意见,内容涉及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拓宽保险资产管理范围、调整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等多项内容。

      “目前没有具体时间表,业内人士希望越快越好。”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市场人士纷纷期盼,在当前保险行业困难突出,保险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压力下,加快出台已经成熟的后续投资新政,改善保险资产的配置结构,提高投资收益以增强行业竞争力,亦是迫在眉睫。

      

      “开渠”后盼“放水”

      本报于6月率先披露了“保险投资新政”系列报道,7月下旬,《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等首批四项新政随即正式发布。

      受访的多位保险业投资高管直言,首批新政可以解决制度、体制和基础配置问题,有利于化解保险业长期风险,但对于改善保险行业短期投资收益,可以说收效甚微。“就好比是,‘渠’已经开了,但‘水’还没真正放,投资饥渴仍未解。”

      为此,他们直陈诉求,希望尽快推出实质性的、操作性较强的政策。如放开股指期货、融资融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境外投资、RQFII等,使保险公司也能分享到其他领域成长果实的机会。且放开这些投资品种,对于保险资金提升短期收益率或有立竿见影之效。

      尤其是股指期货,保险公司已磨刀霍霍、备战多时。据记者了解,中国平安、中国人寿等保险巨头已经挑选了几家期货公司,只待政策发令枪响后即展开合作,并已派员到期交所培训。中国平安首席投资官陈德贤直言不讳,“放开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我已经呼吁了三年了,几乎每去保监会一次,就会提一次。”

      强烈的诉求往往来源于现实的困境。在没有做空机制的市场环境下,保险公司在熊市中只能将权益仓位一降再降,但仍难避免市场下跌造成的损失,从而造成各财务年度间投资收益的大幅波动。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尽管已提取减值准备,但受到股市持续萎靡不振、权益类资产的买卖价差损失等影响,保险四巨头上半年的投资收益表现还是差强人意,可供出售类资产的浮亏余额仍然高达百亿。

      

      配套政策出炉

      值得注意的是,在保险业界呼吁后续新政尽早落地的同时,有关保险投资新政的配套政策开始紧跟出炉。

      上周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开户与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管产品开户与结算问题从此将有法可依。

      对于这一通知的内涵,业内资深人士解读称,首次明确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每设立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在沪深市场各开立一个证券账户。“关于这一点,虽然之前在实际操作上已经实施,但一直没有正式文件予以明确。”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通知中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不再要求提供保监会出具的开立证券账户确认函原件及复印件”的表述,或意味着: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开户问题将由过去的“审批制”转为“备案制”,即无需像以前那样一事一批地报送保监会备案。

      从审批制到备案制的改革,也是保险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核心要点,已经深入到了保险投资系列新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