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9月4日下午3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提案:
1、关于推选董事长的事项
与会董事一致推选王轶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王轶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2、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聘任王鹤鸣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不受任期限制),表彰其为广宇集团的发展壮大做出的突出贡献,并继续为广宇集团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建言献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优秀企业必须建立一个良好的接续传承机制,不断地培养和磨砺新的管理团队,让年轻人更快地成长起来。公司目前处在一个稳健、良好的发展状态中,以中青年为主的高管团队也较为合理。虽然王鹤鸣先生从董事长的岗位上退下来,但如有需要,他仍将竭尽全力,为公司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今后,公司在年富力强、团结务实的高管团队带领下,定能开拓创新、不断超越,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5日
附件一:王轶磊先生简历
王轶磊,男,1982年6月生,学士,EMBA,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总裁秘书、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杭州市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杭州市委员会第十二届常委、浙江省青联委员、杭州民进企业家联谊会会长。王轶磊先生系王鹤鸣先生之子,持有公司244.39万股股份,同时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持有其58.16%的股份。王轶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轶磊先生在公司子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