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融资·人物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关于增聘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购买房产资金的公告
  •  
    2012年9月6日   按日期查找
    A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0版:信息披露
    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增聘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购买房产资金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购买房产资金的公告
    2012-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2-044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购买房产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与海南高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转让协议@的?案》(详情见2012年7月28日、2012年8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

      《房屋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海广场)应付海南高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和地产”)购房款项金额为71198.92万元,其中95%部分款项(67638.974万元)应在协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部分在房产过户完成后予以支付。

      依据上述约定,近期,双方就后续付款计划的实施进行了协商,双方达成以下付款实施计划:

      1、鉴于双方于2011年12月所签订的《租赁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望海广场承租高和地产属下望海国际广场一期一至七层,并在向高和地产支付2500万元租赁保证金后获得一定期限的免租使用权,现双方基于已达成上述房产购买协议的现实情况,确认望海广场所付2500万元租赁保证金作为部分购房款项予以扣减。(详情请见本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2、双方及双方的关联公司于近期共同签署《债权债务冲抵协议》,该协议确认:

      (1)截止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物流”)应收海南海岛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岛农业)租金8,667,762.80元;(海岛农业与第一物流租赁仓储区相关详情请见2011年7月26日、2012年2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第一物流同意将此项应收债权转让给望海广场,双方暂挂账务往来;

      (3)高和地产同意代海岛农业支付此项债务,并同意与本次望海国际广场购房款项予以冲抵。

      基于以上付款实施计划,本公司子公司望海广场已于2012年8月31日向高和地产支付房产购买款475,986,239.00元,扣除以上两笔抵扣欠款33,667,762.80元后,公司实际支付442,318,476.2元。公司后续将根据支付剩余款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