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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道机构席位大宗“倒手”为避税
    方圆支承原始股东低价忙“洗股”
    2012-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见习记者 黄世瑾 ○编辑 孙放

      ⊙见习记者 黄世瑾 ○编辑 孙放

      

      股市熊途漫漫,股价跌跌不休,却给了一些原始股东低价换手,少交所得税的难得机会。

      近期,方圆支承出现频繁大宗交易,主要在华泰证券几个营业部与机构席位间对倒,其中不乏母亲前日将原始股抛出,子女又迅速买回的一家人“内部倒手”的离奇现象。而据公司内部人士介绍,这是一种合理避税手段,即趁股价低迷之际完成原始股的倒手,先把所得税交了,但股票仍在手中。若将来股价再度上涨时抛售,则上涨部分的获益不必再交所得税了。

      

      机构席位充当“过桥”

      今年,方圆支承共有20笔大宗交易。从席位看,卖方除一笔为华泰证券淮安淮阴北京东路营业部外,均为机构或华泰证券南通通州人民路营业部,买方为机构、华泰证券南通通州人民路营业部和华泰证券马鞍山华飞路营业部。在对倒交易中,所谓机构席位只是一个“桥”。如7月25日,南通通州人民路营业部以每股5.83元与机构成交145.21万股;两天后,另一笔145.21万股的大宗交易又从机构席位卖回了南通通州人民路营业部,每股价格为5.84元。

      记者将方圆支承大宗交易记录与其高管及相关人员股份变动的情况作了比对,发现8月29日公司董事兼董秘高海军的配偶余学英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80.98万股,而8月31日其子女高珉则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80.98万股。在大宗交易记录方面,8月29日淮安淮阴北京东路营业部以5.75元/股卖出80.98万股到机构席位,8月31日马鞍山华飞路营业部从机构席位以5.76元/股接过80.98万股。两相对照,不差分毫。

      那么,余学英的股份来自何处呢?据方圆支承2008年8月6日的限售股解禁公告,余学英当时持有141.75万股限售股,可解禁126万股。随着余在四年时间内的逐渐减持,其所持有的原始股在本次减持前剩余100万股。此外,今年5月29日及8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余云霓和董事孙岳江配偶蒋丽华的两笔经大宗交易的减持与该两日南通通州人民路营业部与机构席位的交易相吻合。前述公告显示,蒋丽华当时也持有141.75万股限售股并解禁了126万股。

      

      股价下跌所得税“打折”

      对此现象,方圆支承一高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股份主要是在各个原始股东或关联人手中对倒,之所以卖出去再买回来,主要是可以少交一些转让原始股的所得税。另外地方财政对这种行为也有一定的奖励。”他向记者强调,其实没有发生实际的减持行为。

      一位从事大宗交易业务的投资人士孙小姐告诉记者:“所谓避税,主要是出于有些高管认为自己的股票被低估,同时不想在此时失掉相应的股权。但如果不抛,随后股价上升,转让股份的所得税也随之上升。因此在低价时借助第三方进行一次转手是明智之举。”方圆支承自年初起股价下滑近三成,而若以2011年高点计算股价更是下滑超过了三分之二,“洗脱原始股属性,日后再度抛售就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她还表示,股份从高管手中转让出去后,受到的监管也比较少。

      针对这样的交易能够多大程度避税,记者以解禁限售股股东的身份咨询了华泰证券南通通州人民路营业部专项执行大宗交易业务的丁小姐。她告诉记者,一般而言,个人限售股转让所得税是根据成交金额扣除原始股成本以后的20%计算的。以方圆支承2006年年底新增资股东每股0.37元(未计入分红)的入股成本粗略估算,今年初转让每股需缴纳所得税1.54元(按1月4日收盘价8.05元计算),8月底转让每股需缴纳所得税1.08元(按余学英减持价计算),后者仅为前者的70%。

      如此利用机构“过桥”,“洗脱”原始股属性只要给机构少量短期拆借的费用。同时操作成本不高。丁小姐告诉记者,她所在的营业部最低可以谈到千分之一佣金,加上千分之一的印花税。她还告诉记者,根据所得税的净入库额,“至少可以返还30%的纳税额,如果数额更大可以谈到32%甚至更高。”这正是公司高管口中的“地方财政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