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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北方导航 股票代码:600435 公告编号: 临2012-037号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6日上午9:30在公司商务会议厅(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2号)召开。

      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数385,261,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苏立航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赞成的股份数为385,261,2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一百六十二条修改前: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一百六十二条修改后: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按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0%的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并遵守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按此原则计算出的分配额度低于0.05元/股时,可将收益留存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但应保证在连续有盈利的年度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红利分配。

      特殊情况是指:发生影响公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具体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预计支出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0%的投资事项。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保证上述现金分红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证券事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