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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证券代码:600712 编号:临2012-024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7日上午9:30,在公司南七楼会议室召开。

    (二)股东出席情况

    会议出席对象:截止2012年9月3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当日公司总股数为544,655,360股。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7,537,51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5.25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永干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就各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

    内容

    同意

    股数(股)

    同意

    比例(%)

    反对

    股数(股)

    反对

    比例(%)

    弃权

    股数(股)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137,537,5171000000
    2《关于聘请公司 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37,537,517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桂云天律师事务所李长嘉、韦朝鸿律师见证,出具了《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