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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工商银行借记卡基金网上直销业务的公告
  • 关于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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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导读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工商银行借记卡基金网上直销业务的公告
    关于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今日停牌公告
    关于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一级交易商
    2012年8月份国债做市综合排名的公告
    关于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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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2年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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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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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2012-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查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美达股份于2012年4月16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未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发生了一名拟参会人员所持的报到资料被抢事件,导致该名人员未能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身份参加该次股东大会。美达股份2012年4月17日刊登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披露,“可能有股东因为大会召集人不能有效维持会议现场秩序而不能出席会议,可能影响会议表决结果,不能确保会议表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所以,本次会议决议不合法,是无效的。”

      美达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条、第二十二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修订)》第1.4条的规定。美达股份董事长梁伟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美达股份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美达股份董事长梁伟东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