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2-22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9月11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主持人:秦玉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63,582,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63,448,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185%,反对0股,弃权133,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1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63,582,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63,582,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63,582,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审议《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63,582,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63,582,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广亮、王明玲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