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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2-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2-02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9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9月1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议案》。

      2012年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出让的公开招标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公告》,2012年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共有20个招标区块供选择(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标2个区块),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或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叁亿元(300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已与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3、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投标。

      鉴于公司符合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延伸公司业务链,加强公司在上游油气资源开发领域的发展,同意公司参与2012年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的招标并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金额在人民币2.8亿元以内的页岩气投资开发活动。

      公司《关于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公告》刊登在2012年9月1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2-02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

      探矿权招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议案》,现将参与本次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工作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基本情况

      1、2012年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出让的公开招标工作已经启动,根据2012年9月10日发布的《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公告》,本次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共有20个招标区块供选择(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标2个区块)。本次招标出让区块探矿权有效期为3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领取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2012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上午8:00-9:30。开标会将于2012年10月25日上午9:30(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举行。

      详情请参见《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公告》。

      2、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或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叁亿元(300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已与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3)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投标。

      二、公司参与本次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3,750,000元,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叁亿元(30000万元)以上”的要求;

      2、公司已分别与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物探公司”)和黑龙江龙煤地质勘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龙煤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由公司以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本次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的招标,并就合作方式作出了如下约定:

      (1)在投标类项目中,若公司为投标主体,同意合作方为公司提供资质和方案设计等支持。中标后,公司将优先考虑合作方为从事的业务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提供商;

      (2)对于公司独立取得的油气勘探项目,如在合作方的业务领域内,公司将优先考虑合作方为工程技术服务商。

      河南物探公司和黑龙江龙煤公司均拥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

      3、本次参与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事项已经于2012年9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参与本次页岩气探矿权的招标,并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金额在人民币2.8亿元以内的页岩气投资开发活动。

      4、2012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其中经营范围的增加事项中含“油气资源投资”,因此,公司本次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事项不属于主营业务以外的风险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本次公司参与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的事项,符合公司确定的向上游油气资源开发领域的发展方向,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如公司取得本次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招标区块的探矿权,由于投资金额较大,现金流会存在一定的净流出,对公司的资金使用将构成一定压力。公司将通过引进投资合作者和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降低资金压力,确保公司本次参与的页岩气投资开发活动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正常经营带来明显的影响。

      四、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能否中标本次页岩气招标区块的探矿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如公司取得本次页岩气招标区块的探矿权,公司对中标区块页岩气资源的勘探结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如公司取得本次页岩气招标区块的探矿权,三年探矿权有效期后,公司对能否顺利取得区块的采矿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4、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人民币2.8亿元的页岩气投资金额仅为公司对本次投标活动的授权,具体投标金额将视公司投标的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页岩气招标出让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比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