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2—03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9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伊泰集团”)通知,伊泰集团自2012年6月11日首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伊泰香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后,继续通过伊泰香港增持本公司股份。自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9月11日期间,伊泰集团已通过伊泰香港累计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65,080,000股,累计增持比例占本公司H股发行上市之后及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后总股本1,627,003,500股的4.00%。截至2012年9月11日,伊泰香港累计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144,810,000股,占本公司H股发行上市之后及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后总股本1,627,003,500股的8.90%。伊泰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944,810,000股,占本公司H股发行上市之后及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后总股本1,627,003,500股的58.07%。
2012年8月3日,联席账簿管理人代表国际包销商通知本公司,决定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并要求本公司额外发行336,500股H股。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该等超额配发股份于2012年8月8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交易。
2012年8月3日,本公司收到伊泰集团通知,其将通过伊泰香港视市场行情继续实施增持计划,并将增持计划调整为:在自2012年6月11日起的6个月内以不超过每股7美元的价格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超过81,350,175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H股发行上市及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后总股本1,627,003,500股的5.00%。
伊泰集团及伊泰香港承诺在设定的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