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调查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热点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2012年9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A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7版:信息披露
    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2-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2.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3. 基金投资者购买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4.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5.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7月29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2年6月30日。

    二零一二年九月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法定代表人:陈开元

    总经理:章硕麟

    成立日期:2004年 5 月 12 日

    实缴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文批准,于2004年5月12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05年8月12日,基金管理人完成了股东之间的股权变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67%和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33%变更为目前的51%和49%。

    2006年6月6日,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由“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更名申请于2006年4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于2006年6月2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2007年10月8日,基金管理人股东“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9年3月31日,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金由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二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该变更事项于2009年3月31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开元先生,董事长

    大学本科学历。

    先后任职于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分局,共青团上海市财政局委员会,英国伦敦Coopers & Lybrand咨询公司等,曾任上海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财务处处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4名:

    独立董事:周道炯

    大学专科学历,曾就学于安徽省委马列夜大学、中共安徽省委中级党校进修班、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培训班。

    曾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中国建设银行行长、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

    现任PECC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委员会主席。周道炯先生长期从事证券金融市场监管工作,目前作为高级顾问为证券市场改革提供顾问咨询意见。

    独立董事:姜波克

    博士,自1985年起任职于复旦大学。

    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独立董事:戴立宁

    获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及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历任台湾财政部常务次长。

    现任台湾东吴大学专任客座副教授。

    独立董事:李存修

    获美国加州大学柏克利校区财务博士、经济硕士等学位。

    现任国立台湾大学财务金融学系专任教授;第一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台湾期货交易所董事;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议委员。

    董事6名:

    董事:Paul Bateman

    毕业于英国Leicester大学。

    历任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全球总监,摩根资产管理全球投资管理业务CEO。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全球主席、摩根资产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投资委员会会员。同时也是摩根大通高管委员会资深成员。

    董事:许立庆

    台湾政治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曾任摩根富林明台湾业务总经理、摩根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

    现任怡和(中国)有限公司主席、怡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投资产品咨询委员会委员;富时台湾交易所台湾系列指数咨询委员会主席。

    董事:邵自力

    获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曾任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亚洲管理合伙人。

    现任摩根大通银行中国区主席及首席执行官

    董事:杨德红

    获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中欧工商管理学院MBA。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林彬

    获中欧工商管理学院MBA。

    曾任香港沪光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龚德雄

    大学本科、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

    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监事长:潘卫东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处长(挂职)、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监事:谭伟明

    曾任摩根资产管理香港及中国(不包括合资企业)业务总监。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北亚区业务总监。

    监事:张军

    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

    现任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总经理基本情况:

    章硕麟先生,总经理。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任协理、摩根大通证券副总经理、摩根富林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胡志强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得工商管理学院学士学位。

    曾任职于中国银行香港分行、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侯明甫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获企业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台湾金鼎证券公司、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富林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证券投资研究、公司管理兼投资相关业务管理。

    经晓云女士,副总经理。

    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上海证券(原上海财政证券),先后担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市场管理部经理,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证券经纪业务的管理和运作。

    冯刚先生,副总经理。

    北京大学管理科学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华安基金和华泰联合证券(原联合证券),从事投资银行、投资顾问和投资管理等相关工作;2004年至2010年,任职于华宝兴业基金,先后任基金经理、国内投资部总经理。

    陈星德先生,督察长。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历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5.本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王邦祺先生,1972年4月6日生,台湾大学历史学学士,台湾大学历史学硕士班研究生,8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7年9月加入上投摩根基金公司,目前任职投资经理,负责QDII海外固定收益及海外可转债投资。曾任职于香港永丰金证券(亚洲)及香港永丰金资产(亚洲)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海外可转债及海外新兴市场固定收益部位,具有香港证券交易及香港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esponsible Officer)资格。

    6.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冯刚先生,副总经理兼A股投资总监;侯明甫先生,副总经理;杨逸枫女士,投资副总监;王炫先生,研究部总监;杨安乐先生,基金经理;王孝德先生,基金经理;董红波先生,基金经理;罗建辉先生,基金经理;张军先生,基金经理;吴鹏先生,基金经理;孟晨波女士,固定收益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1 年9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17,723.3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90%。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392.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2%。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64%,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82%。利息净收入2,230.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41%。净利差为2.56%,净利息收益率为2.68%,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 0.21 和 0.23 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87.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31%。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及悉尼设有分行,在莫斯科、台北设有代表处,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3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33家,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1 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主要国际排名位次持续上升,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50 多个重要奖项。中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银行家》2011 年“世界银行品牌500 强”中位列第10,较去年上升3 位;在美国《财富》世界500 强中排名第108 位,较去年上升8 位。中国建设银行连续第三年获得香港《亚洲公司治理》杂志颁发的“亚洲企业管治年度大奖”,先后摘得《亚洲金融》、《财资》、《欧洲货币》等颁发的“中国最佳银行”、“中国国内最佳银行”与“中国最佳私人银行”等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130余人。自2008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业务持续通过SAS70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9709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李伟

    网址:www.cebbank.com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66-99999

    网址:bank.pingan.com

    (1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联系电话: 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 0755-25841098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址: www.sdb.com.cn

    网址:http://www.gdb.com.cn

    (1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黄飞燕

    客服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3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门户网站:www.srcb.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1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联系人:张瑾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全国)、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转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3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2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 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7)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联系人:张小波

    联系电话:025-84457777-248

    网址:www.htsc.com.cn

    (2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热线:010-95558

    (3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丁思聪

    联系电话:0571-87112510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571-96598

    (3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热线:0591-96326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3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联系人:邓力伟

    电话:021-58881690

    (34)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罗浩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68777877

    公司网站:www.cf-clsa.com

    (3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3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3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 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经办律师:秦悦民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联系电话:8621-61233277

    联系人:薛竞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王灵

    四、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兴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新兴市场企业,通过深入挖掘新兴市场企业的投资价值,努力实现基金资产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拟投资的新兴市场主要根据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指数所包含的国家或地区进行界定,主要包括:中国、巴西、韩国、台湾、印度、南非、俄罗斯、墨西哥、以色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智利、土耳其、泰国、波兰、哥伦比亚、匈牙利、秘鲁、埃及、捷克、菲律宾、摩洛哥等国家或地区。如果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指数所包含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备忘录的新兴国家或地区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5%-4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股票基金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等。

    (三)投资理念

    一般而言,全球新兴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投资者非理性、套利成本和风险较高以及投资策略等问题,新兴市场表现出非有效性特征,而为全球理性投资者带来投资契机。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注重寻求并确定证券定价偏差,采取价值与动量兼顾的投资策略,合理利用偏差捕捉多重获利机会,实现非有效市场中的有效管理。

    (四)投资策略

    新兴市场所属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多处于转型阶段,劳动力成本低,自然资源丰富,与发达国家与地区比较,其经济发展速度一般相对较高。本基金将充分分享新兴市场经济高增长成果,审慎把握新兴市场的投资机会,争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健回报。

    总体上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首先通过考察不同国家的发展趋势及不同行业的景气程度,决定地区与板块的基本布局;其次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在对股票进行基本面分析的同时,通过深入研究股票的价值与动量特性,选取目标投资对象。在固定收益类投资部分,本基金将综合考虑资产布局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并结合现金管理要求等来制订具体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1)国家与行业分析

    本基金将对新兴市场所处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分析,重点考察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经济结构、行业景气、劳动力水平等指标,同时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股票市场的整体估值,为估值水平进行排序,选取出具备明显国际比较优势和投资价值的国家和地区。在行业层面,针对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不同行业周期、各国家与地区行业政策以及不同行业当前发展趋势,加强配置发展前景良好或景气程度上升的行业。

    2)价值与动量分析

    基于本基金投资理念,主要利用价值及动量指标对初选股票进行排序,精选出同时具备投资价值和趋势明确的个股。具体来说,本基金首先基于公司财务数据,运用价值型股票选股模型,选取具有估值优势的股票。价值型股票的研判指标主要包括:市净率(P/B ratio)、市盈率(P/E ratio)、市值与现金盈利率(P/CE ratio)及股利收益率(Dividend Yield)等。利用估值指标对个股排序,精选出预期未来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股票。同时,本基金将深入研究股票的历史走势,通过分析股票的长期、中期及短期价格变动(Price yield),结合对股价未来走势的预测,筛选出具备明确上升惯性趋势的股票。

    3)基本面分析

    本基金将利用基本面分析研判市场结构性变化与长期趋势,进一步改善投资策略模型的选股结果。国家/地区行业分析师将从区域角度甄别企业经营特质、企业财务质量、企业管理能力等,结合具体市场特征优化股票选择。企业经营特质的分析要点包括公司的经营模式、市场地位及发展前景等;企业财务质量分析要点包括公司的盈利能力及资产质量等;企业管理能力分析要点包括管理团队的领导能力、计划实施能力及资金管理能力等。

    4)股票组合构建

    股票组合构建将进一步体现本基金投资理念,利用价值与动量择股策略,挖掘多重独立超额收益来源,同时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汇率风险、组合集中度等,优化组合风险收益特征,构建出能够持续创造超额回报的股票投资组合。

    2、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防御及现金替代性管理的需要,适度进行债券投资。本基金在对新兴市场中不同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利率走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查利率风险、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对债券内在价值的影响,构建固定收益类投资组合,以追求长期低波动率的稳健回报。

    3、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本着谨慎原则,进行风险识别,适度参与衍生品投资。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方向主要包括以下:

    汇率衍生品: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市场环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判断从事远期合约、外汇期货、外汇互换等操作,以控制外汇汇兑风险。

    指数衍生品:通过分析各市场走势,结合量化模型预测,参与指数期货或指数期权的投资,主要目的用于套期保值及有效组合管理。

    本基金衍生品投资不表示组合风险得以完全规避。

    (五)基金投资决策

    1、投资决策模式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集体决策与基金经理授权决策相结合的分级模式。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资产配置、投资原则等宏观决策;由基金经理负责组合构建、品种选择、汇率管理等具体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总监、资深基金经理、研究总监等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决定境外投资基金的股票、固定收益、现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地区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金融衍生产品使用、避险保值策略和外汇管理等重大策略。基金经理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投资运作情况,并提出建议;基金经理可以邀请境外投资顾问的代表列席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所议内容在成员间达成共识后形成决议,无法达成共识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做最后裁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就每次会议决议情况制作书面报告,向总经理提交,并为监察稽核提供查核依据。

    2、境外投资顾问协助

    本基金境外投资顾问将提供海外市场投资建议。投资团队会不定期通过参加不同区域研讨会、亲自拜访投资标的进行投资分析以及参考券商研究成果外,也将定期通过会议与境外投资顾问交流分析所投资市场、产业与各股的投资前景,境外投资顾问藉此协助本基金投研团队检视与监督本基金组合中的投资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在投资流程中提供的协助以投资顾问协议为准。

    3、投资管理运作

    构建投资组合是基金经理职责,构建过程中有如下基本原则:

    (1)遵守基金目标,基于收益预期、风险预测和可供参考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深入了解与分析;

    (2)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对资产配置、国家配置、行业配置、金融衍生品、避险保值和外汇管理方面的决议;

    (3)参考来自境外投资顾问的投资观点,来自全球多资产小组的资产配置建议,来自全球货币小组的汇率管理建议,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研究专员对投资范围内的公司进行策略评级和股票评级。

    (4)允许基金经理在基金风险预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判断,对于高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给予较高判断空间。允许判断对于那些积极、有创造力的基金经理很重要,但需受到投资总监严密监控。

    (5)基金经理在地区权重、策略分类和股票评级的基础上决定每只股票在组合中的仓位,并在等级评定和组合要求之间出现反常因素时进行调整,以符合本基金投资组合的管理需求。

    (六)投资风险管理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本基金风险管理的最高准则。本基金将采取定量风险管理模式,适时测算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并且对跟踪误差进行归因分析。在计算跟踪误差指标的基础上,对跟踪误差来源按成因进行分解,为投资组合下一步的调整及跟踪目标指数偏离风险的控制提供量化决策依据。本基金将组合跟踪误差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并根据跟踪误差的归因分析,及时对投资组合相应环节进行调整,在进行主动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有效控制组合风险,持续优化投资组合信息比率,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风险调整后回报。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投资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八)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股票指数(总回报)。

    基于较长投资周期考虑,本基金股票平均仓位一般会维持在75%-95%之间(具体仓位会依据基金合同规定适时调整),所以本基金选用单一股票指数基准。如果今后有更具有代表性的、更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九)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但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不受此限制。

    (2) 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3) 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 本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 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6) 同一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7) 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净值的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8)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5%-4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9) 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10) 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1)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b) 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c) 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2)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和规避风险,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掉期等衍生金融工具。金融衍生品投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法律法规或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上述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分拆、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8)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10个工作日内增加10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后,可将调整时限从30个工作日延长到3个月。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购买不动产。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购买实物商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9)不公平对待不同客户或不同投资组合。

    (10)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户资料。

    (11)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十一)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券。在进行交易清算时,以不卖空为基础进行融券。

    (十二)证券交易

    1、券商经纪人的选择标准

    (1)券商经纪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管理人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券商经纪人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3)券商经纪人能提供优惠合理的佣金:与其他券商经纪人相比,该券商经纪人能够提供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4)券商经纪人具有较强的交易执行能力,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实现最佳价格成交,及时、准确、高效。

    2、券商经纪人的交易量分配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一家基金公司通过一家券商的交易席位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的30%”的规定,本基金将结合各券商经纪人提供研究报告及综合服务的质量,分配基金在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每半年对各个券商经纪人进行考核和打分,并根据考核结果拟定交易量分配比例,并至少每月调整。

    3、其他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按规定将所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同时将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对券商选择和佣金分配中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妥善处理,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三)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代理投票权

    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应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勤勉尽责地行使其所投资股票的投票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代理投票职责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境外投资顾问或其他专业机构提供代理投票的建议、委托基金托管人或其他专业机构协助完成代理投票的程序,基金管理人应对代理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保留投票记录,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基金的投资组合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人民币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63,743,692.9183.83
     其中:普通股51,019,372.9667.10
     存托凭证12,724,319.9516.73
     优先股--
     房地产信托--
    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金融衍生品投资--
     其中:远期--
     期货--
     期权--
     权证--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货币市场工具--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1,319,576.2114.89
    8其他各项资产972,466.601.28
    9合计76,035,735.72100.00

    注: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为74,691,148.44元,基金份额净值为0.826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0.826元。

    (二)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13,082,285.7417.52
    中国台湾9,293,964.4512.44
    美国7,666,512.4810.26
    印度6,342,639.398.49
    韩国6,279,893.738.41
    南非5,980,784.768.01
    英国5,057,807.476.77
    土耳其2,967,845.763.97
    墨西哥2,145,799.312.87
    巴西2,088,976.492.80
    波兰1,808,034.822.42
    泰国920,057.871.23
    印度尼西亚109,090.640.15
    合计63,743,692.9185.34

    注: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三)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石油、天然气与消费用燃料8,721,836.8811.68
    商业银行6,030,880.758.07
    金属与采矿4,666,688.166.25
    食品4,186,780.135.61
    综合金融服务4,043,718.555.41
    个人用品3,620,221.494.85
    食品与主要用品零售2,988,995.784.00
    饮料2,957,687.693.96
    燃气公用事业2,921,134.343.91
    无线电信业务2,102,015.792.81
    汽车零配件2,063,502.592.76
    综合电信业务1,643,019.272.20
    独立电力生产商与能源贸易商1,555,774.472.08
    工业集团企业1,516,635.492.03
    多元化零售1,412,070.701.89
    水公用事业1,364,971.941.83
    交通基本设施1,311,155.841.76
    纺织品、服装与奢侈品1,145,402.671.53
    制药836,619.681.12
    电子设备、仪器和元件820,587.891.10
    房地产管理和开发798,389.761.07
    资本市场795,499.781.07
    建筑与工程791,702.801.06
    电力公用事业782,776.471.05
    消费信贷777,592.561.04
    烟草762,290.301.02
    机械制造740,744.520.99
    保险719,769.040.96
    互助储蓄银行与抵押信贷665,941.110.89
    贸易公司与经销商650,078.340.87
    休闲设备与用品349,208.130.47
    合计63,743,692.9185.34

    注:行业分类标准:MSCI

    (四)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序号证券代码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

    (中文)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国家

    (地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ABV USCompanhia de Bebidas das Americas-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12,2002,957,687.693.96
    2322 HKTingyi (Cayman Islands) Holdings Corp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中国香港140,0002,262,559.223.03
    3384 HKChina Gas Holdings Ltd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中国香港700,0002,203,198.442.95
    42105 TTCheng Shin Rubber Industry Co Ltd正新橡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中国台湾130,0002,063,502.592.76
    5IDFC IN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Finance Co Ltd-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印度128,0001,974,125.502.64
    6ATAD LITatneft-伦敦证券交易所英国9,3001,973,463.672.64
    7LKOD LILukoil-伦敦证券交易所英国5,5001,939,372.462.60
    8VALE USVale SA-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15,0001,883,238.972.52
    9SOL SJSasol Ltd-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南非7,1001,880,061.732.52
    10SHP SJShoprite Holdings Ltd-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南非15,0001,747,825.432.34

    注:1. 所用证券代码采用Ticker代码。

    2. 所属国家(地区)列示证券挂牌的证券交易所所在国家(地区)。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九)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人民币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626,273.49
    3应收股利323,769.78
    4应收利息837.57
    5应收申购款21,585.76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972,466.6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基金成立日-2011/12/31-20.80%1.08%-22.24%1.49%1.44%-0.41%
    2012/1/1-2012/6/304.29%0.90%2.68%1.03%1.61%-0.13%

    八、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其中包含投资顾问费);

    2.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其中包含境外托管人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其他为基金利益而产生的中介机构费用(包括税务咨询顾问服务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各项费用;

    8.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9.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简称“税收”);

    10.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及基金资产由原基金托管人转移新托管人所引起的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主要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于每日计提管理费,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于每日计提托管费,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11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适当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境外投资市场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九、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本基金于2011年1月30日成立,至2012年7月29日运作满一年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2年2月28日公告的《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7月29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2年6月30日。

    2、在“四、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3、在“五、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进行了说明。

    4、在“六、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简况”中,对基金管理人外方股东的中文名称进行了更新。

    5、在“六、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对公司董事、监事、投资决策委员会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6、在“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7、在“七、境外投资顾问及境外托管人”中,更新了境外投资顾问的相关信息;

    8、在“十八、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9、在“十九、相关服务机构”中,变更并更新了代销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2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1年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