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2—4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2年9月5日向各位董事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2年9月11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
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利物流”)铁路专用线项目追加投资。2011年3月4日乌鲁木齐铁路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铁路专用线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对初步设计进行补充和修改。该项目新增扩建调整计划建设由霍城县水定站内牵出一条铁路专用线至货场,货场建设装卸线两条,专用线铁路全长4.49公里。经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初步设计进行调整由原计划总投资金额7586.47万元调整至9663.36万元,新增投资2076.89万元,其中:车站改造费用1340.46万元,专用线工程8322.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或向其他机构借入。本议案需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碳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款的议案》
同意向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利公司”)实施“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铁路专用线项目)提供借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9663.3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专用线线路全长4165米,货运场用地面积317650.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霍水国用(2012)第188号】,货运场仓储等房屋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相关设备和设施。因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新设立,除少量自有资金外,项目资金缺口很大,目前尚不具备筹集资金的能力。为保证开工项目的顺利完成,经可利煤炭物流公司股东与新赛股份公司协商,拟由新赛股份公司向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提供期限为5年、年利率8.155%、额度为66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借款,解决专用线线路、货场、仓库及相关设备和设施的建设工作,同时用归属于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受让的土地面积为317650.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霍水国用(2012)第188号】、期限为30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附属的建筑物、固定资产待取得相关权属证明及发票后再行补办相关抵押手续),由新赛股份公司与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的股东共同签署《土地抵押协议书》,以规避新赛股份向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提供借款的偿还风险,同时解决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无法自筹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土地抵押协议书》签署后在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注册地土地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的相关手续。本议案需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两个决议公告将分别刊登于2012年9月1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借款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矿业公司”或“子公司”)建设20万吨/年优质石英砂深加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本次由新赛股份所持“股权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均为100%,为全资子公司温泉矿业公司提供借款担保或直接提供期限为5年、年利率8.155%、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借款。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20万吨/年优质石英砂深加工项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8月2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12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审议《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追加
投资的议案》
2. 审议《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碳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提
供项目借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2-4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铁路专用线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霍城县可利煤炭配送有限公司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项目;
● 原投资项目金额及比例:原计划投资总额7586.47万元,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960万元的790%;
● 调整后投资项目金额及比例:调整后计划投资总额9663.36万元,调整后增加投资2076.89万元,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960万元的216%
● 投资期限:1年
● 预计投资收益率:净润总额由1062万元/年变为942万元/年、投资
回报率由14%变为9.7%
一、 投资项目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利物流”)铁路专用线项目, 2011年3月4日乌鲁木齐铁路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铁路专用线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对初步设计进行补充和修改。该项目新增扩建调整计划建设由霍城县水定站内牵出一条铁路专用线至货场,货场建设装卸线两条,专用线铁路全长4.49公里。经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初步设计进行调整由原计划总投资金额7586.47万元调整至9663.36万元,新增投资2076.89万元,其中:车站改造费用1340.46万元,专用线工程8322.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或向其他机构借入。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2年9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后,本议案需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2年9月1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该公司于2007年7月23日在霍城县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新疆霍城县新荣东路8号(中国银行4楼);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4123050000095;法定代表人:刘勇佐,注册资本:96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铁路货物运输代理;销售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建筑材料、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文化用品、豆类和薯类产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等;开展边境小额贸易。
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公司2010年11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投资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接轨建设项目方案》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实施“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当时计划总投资7,586.47万元,建设工期为1年。专线运量运力:运力近期为170万吨,运力远期为330万吨/年。预计年营业收入6,936万元、年净利润1,062万元、年投资利润率14%、年投资回收期7.14年。相关会议决议及公告分别刊登在2010年1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该项目于2011年5月19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关于霍城县可利煤炭配送有限公司水定站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1〕1475号),2011年4月23日取得《关于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新咨字〔2011〕018号)。2011年5月9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伊州建城字〔2011〕029号),并已完成面积为317650.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霍水国用(2012)第188号】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工作,目前项目正处于建设之中。
一、调整项目概算的主要内容及原因
1、 前期项目概算
根据专用线的铁路运量、建设规模,确定对水定车站的改、扩建方案。在原精伊霍线水定站施工平面图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在水定车站新增2条到发线,预留1条。并对车站两端咽喉区、水定车站牵出线(牵2条) 、至货场的联络线进行相应的改造,以及因车站改造引起的相关配套工程。专用线铁路全长5.568公里。项目计划总投资7586.47万元。(资金使用:征地拆迁3241.48万元、路基155.7万元、桥涵579.83万元、轨道599.76万元、通信信号信息154.42万元、电力140.10万元、房屋25.32万元、其他运营设备及建筑物1660.83万元、其他费用245.85万元、基本预备费680.33万元、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77.7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06万元)。
2、 目前项目概算调整
该项目计划建设由霍城县水定站内牵出一条铁路专用线至货场,货场建设装卸线两条,专用线铁路全长4.49公里。项目计划总投资9663.36万元;其中:车站改造费用1340.46万元,专用线工程8322.9万元。(资金使用:征地拆迁3001.63万元、路基1860.7万元、桥涵195.09万元、轨道972.24万元、通信信号信息659.06万元、电力247.65万元、房屋285.74万元、其他运营设备及建筑物1094.77万元、大型临时设施和过度工程15万元、其他费用871.6万元、基本预备费459.88万元)。
3、 调整概算的主要项目
原设计概算总投资7586.47万元,调整概算项目计划总投资9663.36万元,调整后项目新增投资2076.89万元。调整项目主要由以下原因:
1、铁轨路基由原来的5米拓宽到7.7米,投资增加1705万元;
2、通信及信号设施增加电化设备预留扩容空间投资增加611万元;
3、房屋建设筑物面积增加600平方米,投资增加261万元;
4、设计勘察等前期开办费用增加619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投资概算前后对比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明细项目 | 原概算 | 调整概算 | 投资增减 |
一 | 拆迁及征地费用 | 3241 | 3002 | -239 |
二 | 专用线建设费 | 1631 | 3934 | 2303 |
1 | 路基 | 156 | 1861 | 1705 |
2 | 桥涵及隧道 | 1180 | 1167 | -13 |
3 | 通信、信号及电力系统 | 295 | 906 | 611 |
三 |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 1686 | 1396 | -290 |
1 | 房屋 | 25 | 286 | 261 |
2 |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 1661 | 1095 | -566 |
3 | 临时设施 | 0 | 15 | 15 |
四 | 其他费用 | 246 | 865 | 619 |
1 | 勘察设计费 | 34 | 503 | 469 |
2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130 | 260 | 130 |
3 | 招标及监理、环评等费用 | 82 | 102 | 20 |
五 | 基本预备费 | 680 | 460 | -220 |
六 | 建设期利息 | 78 | 0 | -78 |
七 | 铺底流动资金 | 25 | 6 | -19 |
合计 | 7587 | 9663 | 2076 |
5、铁路线建设预留电化条件
在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的过程中,专家提出原专用线设计为内燃机条件,由于新疆地区铁路进行升级改造,精伊霍铁路伊霍段因霍尔果斯口岸的建设将电化改造,所以该专用线应同步做电化改造,为了防止此专用线废弃,建议专用线牵引种类改为内燃、预留电化条件。增加相应的配套路基、信号及通信设备,增加抑尘设施。
6、施工人工费用及钢材费用增加
该项目自2007年进行立项到2008年开始编制“补充可研简本”,2009年编制完成可研报告,在2011年编制初步设计时,钢轨价格由2009年的1077元/米增加到1553元/米。人工费用也有较大幅度增加。
7、新增水定站改造费用
原设计概算未考虑对原铁路进行改建费用(原计划改建费用由铁路局承担),而专用线是从水定站(精伊霍铁路线中间站)牵出,增设到发线1条,站对左调车牵出线延长至440米,改善车站两端咽喉,车站改扩建工程技术标准同精伊霍线标准,专用线并非铁路局所有,所以在对水定站进行改建的费用由专用线建设单位承担。
二、经济效益评价
概算调整增加总投资2076万元,主要对于投资回收期和投资回报率有一定影响,在同样运量和运价的前提下,增加投资后相应的年运营成本也随之增加,减少项目盈利,具体指标如下:
财务主要指标对比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原概算指标 | 调整后概算指标 |
1 | 总投资 | 万元 | 7586.47 | 9663.36 |
2 | 年运量 | 万吨 | 136 | 136 |
3 | 仓储装卸等服务收入 | 元/吨 | 51 | 51 |
4 | 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6936 | 6936 |
5 | 总成本费用 | 万元 | 5527 | 5647 |
1、财务费用 | 万元 | 420 | 540 | |
2、折旧 | 万元 | 1000 | 1000 | |
3、管理费用 | 万元 | 571 | 571 | |
4、仓储成本 | 万元 | 3536 | 3536 | |
6 | 销售税金及附加 | 万元 | 347 | 347 |
7 | 净利润 | 万元 | 1062 | 942 |
8 | 投资回收期 | 年 | 7.14 | 10.26 |
9 | 投资回报率 | % | 14 | 9.7 |
从指标来看,整体项目投运能力未发生变化,项目只是增加后期电化改造费用,为后期电化改造做铺垫。增加2,000万元投资,在财务方面反应为增加财务费用和当年折旧。投资回报率达到9.7%,投资回收期为10.26年。
三、本次追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的资金来源和安排
本公司控股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解决。
四、本次项目决策获准权力机构批复的情况
2011年3月4日乌鲁木齐铁路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铁路专用线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对初步设计进行补充和修改。最终经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初步设计进行调整,最终项目计划总投资为9663.36万元。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可利煤炭物流公司股东会决议
2、新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
3、可利煤炭物流公司2011年12月30日《审计报告》
4、《霍城县可利煤炭配送有限公司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霍城县可利煤炭配送有限公司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初步设计修改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2—4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a) 借款事项概述
由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利公司”)实施“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铁路专用线项目),计划总投资为9663.3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专用线线路全长4165米,货运场用地面积507亩,货运场仓储等房屋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相关设备和设施。因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新设立,除少量自有资金外,项目资金缺口很大,目前尚不具备筹集资金的能力。为保证开工项目的顺利完成,经可利煤炭物流公司股东与新赛股份公司协商,拟由新赛股份公司向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提供期限为5年、年利率8.155%、额度为66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借款,解决专用线线路、货场、仓库及相关设备和设施的建设工作,同时用归属于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受让的土地面积为317650.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霍水国用(2012)第188号】、期限为30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附属的建筑物、固定资产待取得相关权属证明及发票后再行补办相关抵押手续),由新赛股份公司与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的股东共同签署《土地抵押协议书》,以规避新赛股份向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提供借款的偿还风险,同时解决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无法自筹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土地抵押协议书》签署后在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注册地土地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的相关手续。
公司于2012年9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后,本议案需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2年9月1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
b) 借款单位基本情况
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公司于2007年7月23日在霍城县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新疆霍城县新荣东路8号(中国银行4楼);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4123050000095;法定代表人:刘勇佐,注册资本:96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铁路货物运输代理;销售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建筑材料、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文化用品、豆类和薯类产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等;开展边境小额贸易。
公司股权结构情况:新赛股份与自然人王大纲分别持有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51%、49%股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583.60万元、负债总额4667.54万元、净资产916.06万元。该公司项目尚在建设期间,无营业收入。
c)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由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对可利公司就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为保证开工项目的顺利完成,经可利煤炭物流公司股东与新赛股份公司协商,拟由新赛股份公司向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提供期限为5年、年利率8.155%、额度为66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借款,同时用归属于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受让的土地面积为317650.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霍水国用(2012)第188号】、期限为30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附属的建筑物、固定资产待取得相关权属证明及发票后再行补办相关抵押手续),由新赛股份公司与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的股东共同签署《土地抵押协议书》。根据相关可研报告等资料显示,该项目建成后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
d) 投资的风险分析
由于是新建企业,项目完成后实际经营的好坏对该公司本次借款偿债能力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由于以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所属建筑物、固定资产以及土地等办理借款抵押手续,从而使本公司为其提供借款的风险降至可控范围之内。
e)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
2.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2-4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决定召开2012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30(北京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6.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
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7. 《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碳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
款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截止2012年9月2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9月25日至26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2268156 0909—2268189;
传 真:0909—2268162; 邮 编:833400。
联 系 人:郭晓华 、毛雪艳
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本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 出生,身份证号码 。
(二)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年 月 日,持有新赛股份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同意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反对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弃权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列入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六)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七)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名称/姓名(签章): 股东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持有股份种类:
委托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