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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投与PE基金齐发力
    400亿券商直投资金等待投资
    2012-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唐真龙

      迄今为止,中国已有券商直投机构38家,按相关规定计算,可投资本量为522.13亿元,较2010年同期水平增加13.2%。由于2011年披露的已投资本量仅为140.06亿元,由此粗略计算,券商直投仍有近400亿可投资金有待投资。此外,业内人士预计,券商直投机构数量有望在现有的38家基础上继续扩充。

      ⊙记者 唐真龙 ○编辑 张亦文

      

      券商直投业务正在迎来加速发展期。

      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自2011年《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允许证券公司直投机构设立直投基金、募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以来,已有11家券商直投机构参与设立直投基金18只,其中,中金公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及华泰证券相继获得证监会批准成立直投基金,中信证券还有幸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准成立并购基金的券商。券商直投获准设立直投基金的政策解决了制约券商直投业务资金短缺的问题,券商直投公司也借机向专业化PE基金管理机构过渡,伴随场外业务、中小企业私募债、转融通等业务的陆续开展,券商创新业务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2年上半年,红塔证券、太平洋证券、国金证券及南京证券四家券商陆续获准筹建直投子公司,迄今为止,中国已有券商直投机构38家,2011年注册资本合计265.80亿元,净资本合计3,480.88亿元。按照《指引》规定,证券公司投资到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的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按此比例计算,38家券商直投子公司可投资本量为522.13亿元,较2010年同期水平增加13.2%,相比较而言,2011年披露的已投资本量仅为140.06亿元。由此可见,券商直投仍有近400亿可投资金有待流入,市场对资金扩容规模可以翘首以盼。

      2007年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中,对证券公司申请直投试点资格提出明确要求,其中三项要求包括公司分类评级需为B类B级以上,最近12个月净资本不低于15.00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担任股票及可转债主承销的项目在5个以上,或股票、可转债主承销金额在100.00亿元。根据证监会2012年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2011年净资本以及公司过往3年承销业绩,清科研究中心认为,券商直投机构数量将在现有38家基础上继续扩充。

      2011年《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规定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自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公司的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对该拟上市企业进行投资,直投晚于保荐的“保荐+直投”模式被叫停,再加上国内实体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二级市场低迷,券商直投回报水平也难见往日风采。

      因此,以LP身份参与直投基金或以GP角色管理基金的发展模式将是券商直投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券商系直投基金的兴起有助于原有的券商直投业务规避资金规模限制、拓宽投资人范围、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新兴产业、扩大早中期项目的投资力度、丰富多元化的投资结构,再加上券商直投基金受到政策监管严格、风控体系更为完善与规范,能促进PE市场进入良性竞争轨道。然而,券商直投在利用自身资源及规范运作优势的同时,如何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及市场化激励机制,才是券商直投基金突破自身不足、顺应市场潮流的基本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