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公司再融资频施“约定式增发”
⊙记者 徐锐 ○编辑 全泽源
面对愈加严峻的“保壳”形势,一些积重难返的ST公司纷纷瞄上“约定式增发”这一融资模式,以期在最节省时间成本的同时尽快摆脱亏损“泥淖”。
与上市公司再融资普遍采取的“竞价式增发”(即机构等投资者通过竞价方式认购股份)不同,“约定式增发”的最主要特征是认购方在增发预案披露时即已敲定(增发价大多也同时确定),从而免除了“竞价式增发”后续向广大外部投资者漫长的询价历程。
“约定式增发”的最新案例当属*ST冠福,公司昨日披露拟以3.28元/股的价格向粤源实业在内的六家认购方定向发行2.5亿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8亿元,其中近4.9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
一个不能忽视的大背景是,*ST冠福今年8月份曾停牌筹划资产重组事项,但因部分标的资产未完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条件,公司于昨日被迫宣布终止此次重组。进一步来看,由于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加剧,*ST冠福近两年业绩连续亏损,今年上半年净利润又再度亏损3951万元,而随着前述重组夭折,公司暂停上市风险可谓“岌岌可危”。基于此,公司不得不“闪电”推出定增募资方案以实现“保壳”目的。
事实上,随着沪深交易所退市新政的出台,净资产、营业收入等多项新增指标被纳入考核范围,上市公司尤其是ST公司退市压力陡增。与*ST冠福状况极为类似,*ST兴业在因客观原因于今年5月中止原有重组方案后立即推出了增发方案,通过向大股东定增募资来偿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铁铭在随后的股东大会上曾指出,之所以在前次重组未果后第一时间启动本次增发,其目的就是要尽快实现“保壳”。
在分析人士看来,一些主业停滞、重组无头绪的ST公司目前已处于“与时间赛跑”的阶段,鉴于重组时限紧迫,其稍有不慎即会滑至暂停上市的境地。在此背景下,若采用“竞价式增发”融资,其在获得证监会核准批文后还需通过后续询价过程来“招揽”投资者认购,时间跨度较长。而期间更不可控的是,一旦市场持续低迷导致股价跌破发行底价,将难以吸引外部投资者参与定增,其募资计划随时存在夭折的风险。反之,采用“约定式增发”则可大大加快整体募资进程,并可规避股价倒挂无人认购的难题。
“约定式增发”的上述优点在ST金化身上体现的最为充分。去年11月,ST金化曾推出定增预案,拟以不低于6.18元/股的价格向包括大股东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增发股份,募资用于“续建40万吨/年PVC树脂工程”等项目。孰料此后公司股价一路震荡下滑,并长期处于发行底价下方。见此状况,ST金化遂于今年3月将原方案予以修订,改由大股东冀中能源单独出资16亿元认购。本月3日,该增发方案获证监会核准,尽管此时公司股价不足5元,但冀中能源仍坚持以6.18元/股实施了认购,本次增发最终于本月12日快速完成。
“公司当初之所以将增发对象由不超过10名改由大股东独自认购,就是为了实现快速募资来建设项目。”ST金化相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
而在另一方面,本次增发完成后,ST金化的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净资产将显著增加并转为正值,公司由此也进一步降低了因“净资产为负”所带来的潜在退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