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产被查封事项进展(解封)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2—060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产被查封事项进展(解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查封事项的基本情况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7月17日,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被查封事项的公告》,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街道银华路168号“祈年-悦城”价值30000000元的房产,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09)一中民四初字第47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详见公司于2009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23日发出的两份《刑事裁定书》[(2010)一中刑初字第88号],裁定如下:
解除对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银华路168号“祈年-悦城”价值23300000元房屋的查封,继续查封价值670万元的房屋。
查封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重庆中大东旭投资有限公司借款558.6万元及10%期限为二年的利息总计670余万元。待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上述欠款提存我院后,对上述查封予以解封。
以上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二、有关查封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2年9月11日,本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30日发出的《刑事裁定书》[(2010)一中刑初字第88号],裁定如下:
1、解除对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银华路168号“祈年-悦城”价值670万元房产的查封。
2、解除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重庆中大东旭投资有限公司借款558.6万元及10%期限为二年的利息,总计670余万元的债权查封。
三、本次进展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0)一中刑初字第88号]生效后,解封房屋即可销售。至此,因受罪犯张喆实施合同诈骗罪一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刑初字第88号案件]影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已经全部解除查封;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因该案遭受直接经济损失,该案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
四、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30日发出的《刑事裁定书》[(2010)一中刑初字第88号]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