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烽火通信 股票代码:600498 公告编号:临2012-034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O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12日在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烽火科技大厦四楼一号会议室召开。4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数255,982,36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07%。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童国华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议案二为特别决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255,982,36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12年度审计费用60万元。
2、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会议以255,982,36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了该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鲁黎、周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