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出售“金海顺”轮的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编号:临2012-024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出售“金海顺”轮的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将“金海顺”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福建海发船务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为人民币5,008,236.31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2012年9月11日,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海”)与福建海发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发”)签订了《“金海顺”轮废钢船买卖合同》,上海金海将化学品船“金海顺”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福建海发,出售价格为人民币5,008,236.31元,与“金海顺”轮账面净值相比溢价约人民币391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由上海金海董事会批准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上海金海董事会已于9月11日批准本次交易。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福建海发船务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名称:福建海发船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福安市甘棠镇府前路A10栋1号
主要办公地点:福安市甘棠镇府前路A10栋1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发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船舶拆解,船用配套设备、金属材料销售
2、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名称: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业盛路188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湖北路20号9楼
法定代表人:吴昌正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国内外石油,化工产品和原料的运输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4339万元, 资产净额为11671万元, 营业收入为390万元,净利润为-179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金海顺”轮,化学品船,船籍中国,载重吨5470吨,船龄28年,已接近强制报废年限。该轮是上海金海拥有的固定资产,产权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截止2012年7月31日,该轮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200万元 ,已计提的折旧累计为人民币2090万元,帐面净值为人民币1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金海顺”轮进行评估,该评估公司出具了《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拟报废处置“金海顺”轮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3439号)》。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
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2012年7月31日,“金海顺”轮资产账面原值为2200万元,账面净值为110万元,评估值为499.84万元,评估增值389.84万元,增值率354.40%。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2年7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报废处置船舶-“金海顺”轮 | 2200.00 | 110.00 | 499.84 | 499.84 | -77.28 | 354.40 |
合计 | 2200.00 | 110.00 | 499.84 | 499.84 | -77.28 | 354.40 |
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金海顺”轮评估净值增值,主要是由于“金海顺”轮账面净值折旧至原值5%的残值,评估净值为废钢船的交易价格。
3、定价情况:按照市场价确定。经过多方询价,最终,上海金海选定报价最高的作为交易价格。
由于“金海顺”轮按照废钢船价格出售,且“金海顺”轮的账面净值较低,“金海顺”轮的出售价格远高于其帐面净值,与评估值无重大差异。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签署方:
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甲方)
福建海发船务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价格:甲方将化学品船“金海顺”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乙方,出售价格为人民币5,008,236.31元,
3、支付方式及期限: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船价的10%,计人民币500,823.63元作为定金,一次性以电汇形式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应在实际交船日期前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船款计人民币4,507,412.68元一次性以电汇形式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交船期限:2012年9月20日之前,具体时间由甲方选择。
5、合同签署日期:2012年9月11日。
6、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本合同生效。
7、合同生效日期:2012年9月11日。
8、由于甲方在乙方支付所有船款后方予以交船,公司认为船款的收回没有成为坏帐的可能。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金海顺”轮是老旧船,船龄28年,已接近强制报废年限,船舶技术状况比较差,维护成本高,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当前化学品运输市场持续低迷,船多货少,且国内各港口对靠泊化学品船船龄要求越来越苛刻(一般超过20年船龄不予接受)。该轮与近几年来投入营运的大批新船相比,在市场竞争力和经营范围选择方面均处于劣势。在目前航运市场形势下,结合该轮船舶技术状况,上海金海提前报废并出售该轮。
预计本次交易将使公司获得约人民币360万元的营业外收入。本次交易对公司有利。
六、备查文件
1、“金海顺”轮废钢船买卖合同
2、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拟报废处置“金海顺”轮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3439号)及评估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