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总裁李小加续约三年
2012-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时娜
⊙记者 时娜
○编辑 李剑锋
港交所昨日宣布,董事会同意续聘李小加为集团行政总裁,任期三年,至2015年10月15日止。
根据香港交易所的《组织章程细则》,李小加因其集团行政总裁身份,成为港交所董事会成员,任期与其出任集团行政总裁的任期相同。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70条,李小加续任集团行政总裁须待香港证监会书面批准作实。
任职期间,李小加将可获年薪808万港元的报酬,如果工作出色,他还将得到由港交所薪酬委员会建议并经董事会批准的“特别绩效”或股份。
李小加1961年出生, 1984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外文学院英语专业,毕业后任《中国日报》社记者,曾任全球最大银行之一摩根大通中国区主席,2009年10月加盟港交所,2010年1月16日成为港交所首位具有内地背景的行政总裁。担任港交所掌门人以来,他带领港交所积极开拓人民币业务领域,同时推动港交所向全能型超级交易所转型。
目前,已有41只人民币债券、4只人民币交易所买卖基金(ETF)及1只人民币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下周一港交所还将推出全球首只可交收人民币期货。同时,港交所已做好了所有准备工作,可随时迎接人民币股票在港挂牌交易。
李小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