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内陆开放型试验区获国务院批准
2012-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于祥明 ○编辑 龚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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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于祥明 ○编辑 龚维松
记者12日在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第三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上获悉,国务院已经批准在宁夏建立内陆开放型试验区,并批准建立银川综合保税区。
记者了解到,7月上旬,国家发改委西部开发司司长秦玉才曾带队赴宁夏就《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调研,以求打造向西开放型试验区。
“作为全国第一个内陆开放型试验区规划,必须在先行先试上做文章。”秦玉才说,编制该规划的宗旨,就是要进一步提升宁夏以及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水平,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西部特点的向西开放新路子,构筑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据悉,根据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初步设想,经过5到10年的不懈努力,要把试验区打造成国家向西开放的前沿阵地、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重要的清真产业集聚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国家将赋予试验区相关特殊政策,并允许在某些领域先行先试。而在这些特殊政策中,银川综合保税区的设立引人注目。
有关人士表示,建立综合保税区可以实现产品的高效流通,并通过这一平台吸收更多的外来产品,做到中转贸易和国际物流。因此,通过建设综合保税区,能够促进内陆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有利于对外贸易的产业结构升级,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健康合理发展,对于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