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13日上午9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云宝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274.14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74.146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睿先生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9月13日召开的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0,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0.45000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9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9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9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9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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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建明
咨询电话:0511-86644409 传真电话:0511-86644324
六、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