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关于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完成发行的公告
完成发行的公告
2012-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临2012-027
深圳燃气关于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完成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为2年;公司可以在2年内分期发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
公司已于2012年9月12日完成了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本期中期票据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用利率招标、簿记建档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总额为4亿元人民币,期限为5年,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5.48%。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及置换银行贷款。
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