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2-032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14日上午10:00在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锦珠女士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6,481,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8%;其中,432,102,552股为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98%;4,379,155股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参会股东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大会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6,481,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侯为满律师、曾达前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侯为满律师、曾达前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2-033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集团”)计划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期限为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运河城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房地证津字第122051200103号和房地证津字第122051200104号)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
法定代表人:曹立明
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建筑行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道路、桥梁开发、建设;沿线附属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工程咨询。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松江集团资产总计为8,886,252,579.41元,负债总计为7,821,791,367.86元,2011年营业收入为1,810,569,557.39元,2011年净利润为206,419,598.09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松江集团为公司持股85.13%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抵押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
2.保证方式:天津运河城投资有限公司以名下土地(房地证津字第122051200103号和房地证津字第122051200104号)为松江集团提供抵押担保。
3.抵押担保期限:该笔借款期限为一年,抵押担保期限自2012年9月14日至2013年9月9日。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松江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为日常经营所需,为其提供融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担保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止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29.762亿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