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2-01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陈丽芬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增关联方201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201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15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2-01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敬农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按会议议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及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增关联方201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201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15号。)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1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9月14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2-01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
201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持有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75%股权,2012年8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江阴金润纺织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详见2012年8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公告)。截至2012年9月8日,阳光服饰股权转让事宜已全部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完成后,阳光服饰仍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采购面料、电、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阳光服饰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的交易均视为关联交易。
一、预计2012年9—12月份新增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和劳务 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9月—12月) |
销售产品或商品 | 面料、电、汽 | 阳光服饰 | 13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镇
注册资本:3350.5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服装、领带、票夹、皮带、围巾、手巾、手袋等
2、关联关系:由于阳光服饰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于2012年9月8日前才全部办理完毕,同时阳光服饰为本公司第一大销售客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阳光服饰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的交易均视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服饰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截止2012年8月31日,阳光服饰总资产为65,569.31万元,净资产32,685.94万元,2012年1月至8月净利润为-544.93万元。
4、2012年9月-12月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预计与阳光服饰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面料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供用电的价格;根据江阴市物价局规定的工业用蒸汽的价格确定供用汽的价格。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面料、电、汽,主要是因为关联公司一直使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提供的面料、电、汽。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12年度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
2012年9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1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与新增关联方201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0%,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2年9月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与阳光服饰签定《2012年9-12月供用面料框架协议》、《2012年9-12月供用电框架协议》、《2012年9-12月供用汽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分别向其提供生产所需电、汽、面料。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2年9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阳光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阳光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方201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3、江苏阳光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方201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书
4、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