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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公告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的公告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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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划转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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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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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9版:信息披露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担保项下贷款逾期的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款到账的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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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划转过户
    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2012-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 北海国发 公告编号:临2012-18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划转过户

      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月,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海市国资委”)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政函﹝2009﹞305号):同意北海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北海国发19,353,064股国家股无偿划转给其100%控股的子公司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0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第二大股东国有股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并且北海市国资委和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同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分别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0年12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国资产权﹝2010﹞1322号《关于北海国发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文件,同意北海市国资委所持本公司的19,353,06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93%)无偿划转给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后,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9,353,064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3%。上述事项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于2012年9月17日获悉: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北海市国资委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353,064 股,已于2012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此次股权划转的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北海市国资委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9,353,064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3%,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 北海国发 公告编号:临2012-19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3月5日,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司资产作抵押向北海顺龙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2,5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即北海顺龙发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向本公司提供总额2,5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10%,贷款期限为6个月。本公司以位于北海市北部湾东路78号国发产业大厦的土地和房产作抵押。上述事项本公司于2012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由于公司资金紧张,导致公司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的上述2,500万元贷款已逾期,欠息125万元。

      除以上逾期贷款外,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还有如下逾期贷款或借款未归还:

      (1)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邕州支行委托贷款1.3亿元给本公司,贷款期限为1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上委托贷款已全部逾期。详细见2012年4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止2012年8月31日,欠息662.16万元。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在1年内向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0利率。公告详见2010年8月19日和2010年9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止2012年8月3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账面余额为1.61亿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 600538 证券简称: 北海国发 公告编号:临2012-20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1000万元在北京市投资设立一家100%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投资情况已经公司2012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控股子公司名称:国发思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

      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艺术家经纪(含书画家),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展览展示服务,艺术品、收藏品(含具有收藏价值的家具、红木、瓷器等)、古董销售,美术设计制作,图书出版发行,电影电视制作发行,广告等;

      控股子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以上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本次成立子公司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公司设立子公司的目的主要是依托此平台,培育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盈利能力。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投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本次投资的金额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26%,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成立子公司后,将涉及文化产业,本次投资项目尚需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未来还可能面临政府行业政策变动和经营带来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