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6 股票简称:洪都航空 编号: 临2012-017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17日上午10:30在南昌市富豪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44,651,963股,占总股本的48.06%,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宋承志先生因公出差,根据公司章程并经董事长提议,由公司董事陈文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审议了股东大会通知所列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651,96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2、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公司在中航财司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回避了表决,本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342,827股。
表决结果:同意294,536股,反对48,291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85.91%。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651,96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弢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