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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2012-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2-54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9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2年9月1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5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筹措项目开发资金,推进东莞“名流印象”一期A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东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安徽东磁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以位于罗浮山水果场名流幸福庄园1-15号房产及相应土地(建筑面积14,430.34平方米)、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合肥名流高尔夫维景国际度假酒店(建筑面积16,370.96平方米)以及5,406.86平方米配套设施提供抵押、以及本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通过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向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合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进行担保,该事项属于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40亿元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内,因此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资金往来,系刘道明先生为上述委托贷款方案得以顺利实施而提供的一项保障措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刘道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9月19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19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2-55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置业”、“本公司”)于2012年9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以全资子公司东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名流”)、安徽东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东磁”)为借款人,通过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向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有色”)办理委托贷款,合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

      ●公司以位于罗浮山水果场名流幸福庄园1-15号房产及相应土地、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合肥名流高尔夫维景国际度假酒店以及配套设施提供抵押、以及本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事项属于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40亿元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内,因此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资金往来,系刘道明先生为上述委托贷款方案得以顺利实施而提供的一项保障措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刘道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交易概述

      东莞名流和安徽东磁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了推进东莞名流在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名流印象”一期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公司拟以东莞名流和安徽东磁为借款人,通过民生银行向大冶有色办理委托贷款,合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15%。

      该笔委托贷款由博罗名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罗名流”)以其位于罗浮山水果场名流幸福庄园1-15号房产及相应土地(建筑面积14,430.34平方米)、安徽东磁以其位于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合肥名流高尔夫维景国际度假酒店(建筑面积16,370.96平方米)以及5,406.86平方米配套设施进行抵押;由本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为了保证以上委托贷款方案的顺利进行,拟由大冶有色、民生银行、名流置业、东莞名流、博罗名流、安徽东磁和刘道明先生分别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保证合同》、《个人保证合同》等合同或协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2,262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麟

      注册地址:黄石市下陆大道115号

      成立日期:1989年7月28日

      营业执照号码:420200012000069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国有资本(产权、股权、收益)的经营和管理;有色金属及相关产业的项目投资和经营;有色金属、稀贵金属、铁矿、硫矿等产品的生产、冶炼、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制作安装;境外有色金属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承包;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出口,生产所需设备、零配件及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名流的基本情况

      名称:东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晟楼

      注册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龙平南路9号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7日

      营业执照号码:44190000062937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东莞名流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2,940.60万元,负债总额为43,767.2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5,747.22万元),净资产为29,173.33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422.73万元,净利润为-422.27万元。

      截至2012年8月31日,东莞名流资产总额为90,267.86万元,负债总额为61,400.9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57.26万元),净资产为28,866.96万元;2012年1-8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306.37万元,净利润为-306.3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安徽东磁的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东磁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晟楼

      注册地址:肥西县紫蓬山风景区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04日

      营业执照号码:340000000041682(1-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对科技产业、旅游文化业、卫生、工业的投资,球类运动,运动休闲服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安徽东磁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0,300.31万元,负债总额为22,526.1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22,162.79万元),净资产为27,774.21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20,752.49万元,利润总额为2,484.08万元,净利润为1,570.46万元。

      截至2012年8月31日,安徽东磁公司资产总额为59,369.37万元,负债总额为32,339.9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6,960.99万元),净资产为27,029.44万元;2012年1-8月营业收入为1,391.95万元,利润总额为-708.14万元,净利润为-744.7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合同

      (1)委托人:大冶有色

      (2)借款人:东莞名流和安徽东磁

      (3)受托人:民生银行

      (4)贷款金额和期限:合计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

      (5)委托贷款的年利率:15%。

      2、抵押合同

      (1)抵押人:东莞名流和安徽东磁

      (2)抵押权人:民生银行

      (3)债权标的:委托贷款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万元)

      (4)抵押物标的:博罗名流以位于罗浮山水果场名流幸福庄园1-15号房产及相应土地(建筑面积14,430.34平方米)、安徽东磁以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合肥名流高尔夫维景国际度假酒店(建筑面积16,370.96平方米)以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406.86平方米)提供抵押。

      (5)期限:债务履行期限为两年。

      3、保证合同

      (1)保证人:名流置业和刘道明先生

      (2)债权人:民生银行

      (3)被担保方:东莞名流和安徽东磁

      (4)债权标的:委托贷款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后认为:本公司作为东莞名流和安徽东磁的母公司,对两个公司的资金均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上述担保借款资金是用于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东莞名流和安徽东磁的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公司业绩提升,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将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9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7,17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1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56.9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94,720.00万元。

      该事项属于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40亿元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内,因此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大冶有色、民生银行与东莞名流和安徽东磁分别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

      3、民生银行分别与安徽东磁、博罗名流签订的《委托贷款抵押合同》;

      4、名流置业和刘道明分别与民生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