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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2-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2-025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9月 20日14:30

      ●股权登记日:2012 年 9 月 17日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12年9月20日14:3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包钢股份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二、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9月20日(周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9月20日(周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宾馆会议室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提案;

      2、关于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一年的提案;

      3、关于公司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提案。

      以上提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17日(周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9月17日(周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4、会议报到时间:2012年9月18日—19日

      9月18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9月19日上午8:30—11:30

      报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股份证券部

      联系人:邢彤

      联系电话:0472-2189528

      传真:0472-2189537

      邮编:014010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8日

      附件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日期为2012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投票代码

      ■

      3、表决议案

      (1)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的议案,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

      ■

      (2)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的议案,因此采用以下方法填报表决意见: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包钢股份”A股的投资者,如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股权登记日持有“包钢股份”A股的投资者,如需对议案进行分项表决,如对议案1《关于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3、如果某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4、如果某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需要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章): 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适用):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