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8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9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9月1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派吴智麟担任全资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全资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运作,拟委派吴智麟担任该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二)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猛狮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猛狮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上海猛狮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748623.36元,该子公司注销后,对公司不存在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吴智麟先生个人简历
吴智麟,男,1968年出生,2004年毕业于台湾兰阳技术学院, 2003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吴智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