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3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2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开会的方式进行。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俞建午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股份811,211,760股,占公司总股份75.56%。其中限售股811,211,760股,占公司总股份75.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现场记名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811,211,76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二)审议并通过《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11,211,76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1,211,76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提出及审议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