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专 版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2012年9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A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1版:信息披露
    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2-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29版)

    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

    于上证民营企业50ETF。其余资产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非上证民营企业50成份股、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使本基金在应付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2、目标ETF投资策略

    (1) 投资组合的构建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主要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在3个月内将股票组合换购成目标ETF,使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投资组合的投资方式

    本基金投资上证民营企业50ETF的两种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上证民营企业50ETF开放申购赎回后,通过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股票组合进行申购赎回。

    2)二级市场方式:上证民营企业50ETF上市交易后,通过券商在二级市场进行上证民营企业50ETF基金份额的交易。

    在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上述两种方式的价格因素,以及基金规模、市场交易量等其他相关因素,选择合适的方式投资目标ETF。

    (3)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开放日申购和赎回情况,决定投资上证民营企业50ETF的时间和方式。

    1)当收到净申购时,本基金将根据净申购规模及仓位情况,决定股票组合的构建、上证民营企业50ETF的申购或买入等;

    2)当收到净赎回时,本基金将根据净赎回规模及仓位情况,决定上证民营企业50ETF的赎回或卖出等;

    3、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上证民营企业50ETF。因此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以根据流动性管理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民营企业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ETF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于2012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1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注:上述基金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基金。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证民营企业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8月5日生效;

    注3: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2年6月30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转换费率:具体基金转换费率、适用基金及转换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3、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逐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申购费率、降低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例如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于2012年3月21日公告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增加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新增6家机构为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八、基金的投资”一章,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6、对“九、基金的业绩”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数据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7、对“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对“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对“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9、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更新了自2012年2月5日至2012年8月4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公告事项、信息披露的媒体与披露时间。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1日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96,939.800.11
     其中:股票296,939.800.11
    2基金投资256,970,330.9994.79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3,767,757.145.08
    7其他资产53,058.230.02
    8合计271,088,086.16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
    C制造业212,791.000.08
    C0食品、饮料18,987.000.01
    C1纺织、服装、皮毛56,720.000.02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11,389.000.00
    C5电子14,328.000.01
    C6金属、非金属36,146.000.01
    C7机械、设备、仪表35,535.000.01
    C8医药、生物制品37,358.000.01
    C99其他制造业2,328.000.00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业--
    G信息技术业11,506.800.00
    H批发和零售贸易7,438.000.00
    I金融、保险业39,059.000.01
    J房地产业18,947.000.01
    K社会服务业--
    L传播与文化产业--
    M综合类7,198.000.00
     合计296,939.800.11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177雅戈尔4,90041,601.000.02
    2600016民生银行5,80034,742.000.01
    3600331宏达股份2,90023,316.000.01
    4600031三一重工1,60022,272.000.01
    5600256广汇能源1,10014,817.000.01
    6600779水井坊60014,562.000.01
    7600518康美药业80012,336.000.00
    8600884杉杉股份8009,512.000.00
    9600089特变电工1,4009,478.000.00
    10600276恒瑞医药3008,613.000.00

    序号基金名称基金类型运作方式管理人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基金交易型开放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6,970,330.9994.90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288.00
    4应收利息2,538.66
    5应收申购款50,231.57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53,058.23

    成立时间净值增长率1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1-32-4
    2010年8月5日至

    2010年12月31日

    8.90%1.39%15.17%1.61%-6.27%-0.22%
    2011年1月1日至

    2011年12月31日

    -26.45%1.31%-26.32%1.32%-0.13%-0.01%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4.87%1.39%4.07%1.39%0.80%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12年6月30日-16.00%1.35%-11.68%1.41%-4.32%-0.06%

    申购金额M(元)申购费率
    M<100万1.2%
    100万≤ M <500万0.6%
    M≥ 500万每笔1000元

    持有年限(Y)赎回费率
    Y<1年0.5%
    1年≤Y<2年0.25%
    Y≥2年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