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加强药品安全
2012-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推动一批龙头流通企业跨区域发展
⊙记者 郭一信 ○编辑 龚维松
发改委昨日公布《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抓紧研究制定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规范,并要求加速推动一批龙头流通企业跨区域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通过药品安全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分类监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药品企业信用档案,并规定诚信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留存和处置等行业规范。根据《通知》要求,未来各类企业会根据药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别而确定不同的监管力度,以充分发挥药品安全信用差异对药品企业的奖惩功能。
在上述基础上,《通知》要求各地区对本地区各部门、药品行业等领域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形成统一平台,实现对药品行业等领域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以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未来将依托现有国家电子政务网络资源,逐步建立完善部门间与地区间公共信用信息的互通和共享,以促进药品行业信用信息的应用和服务。
提高药品安全将推动流通行业进一步加速整合,此次《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各地的规划、人口结构、药品供应能力等实际合理布局药品批发零售网点设置,推动一批实力强、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的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域发展,以形成以全国性、区域性骨干企业为主体的遍及城乡的药品流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