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39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20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213,640,242股,占公司总股本25.34%。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来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童来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 选举洪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 选举吴佳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 选举黄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5 选举王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6 选举蒋利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7 选举樊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8 选举杜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9 选举肖胜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0 选举汪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1 选举雷以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四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1 选举叶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 选举曹文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3 选举程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213,64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2年9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邹华斌律师进行了现场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意见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40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9月20日在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11人,实到10人。董事王奇先生委托董事洪军先生出席并表决。会议推选童来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童来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吴佳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童来明先生、黄欣先生、蒋利亚先生、樊燕女士、雷以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童来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四、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肖胜方先生、洪军先生、雷以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肖胜方先生为主任委员。
五、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杜晶女士、吴佳林先生、汪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杜晶女士为主任委员。
六、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汪俊先生、王奇先生、肖胜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汪俊先生为主任委员。
七、经董事长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蒋利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
八、经总经理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徐远梅先生、侯波先生、唐作钧先生、李正国先生、刘曙光先生、尹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肖世利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刘雨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九、经董事长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施湘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上述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未发现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2、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蒋利亚为公司总经理,徐远梅、侯波、唐作钧、李正国、刘曙光、尹超为公司副总经理,肖世利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刘雨露为公司财务总监,施湘燕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十、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外购林业资产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1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收购林业资产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相关情况如下:
1、调整的主要原因
(1)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政策对林业市场的放开,活立木交易市场逐渐形成,刺激了当地林木和土地价格的上涨,原签订收购意向协议的出让方提高出让价格,影响了收购效率,增加了经营风险。
(2)原计划收购的全部都是松树,松树的成长期较长,平均要10-15年才能砍伐。为便于加快实现收购林地的经营收入和利润、缩短现金回笼的周期、提高林地使用率,在收购松树的基础上,适量收购部分5-7年即可采伐的杨树和桉树。
2、调整的主要内容
将收购实施地点由湖南、贵州等地扩大至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等地;树种由松树扩展至松树、杨树、桉树为主。
3、调整的可行性
(1)扩大了实施范围后,可供选择的林地增多,有利于实施时价格的谈判和林地的择优选择以及避免投资经营风险。
(2)项目收购的树种增加后,大大缩短了成熟周期,增加了采伐次数,提高了对林地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增加了林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
(3)项目的调整有利于贯彻国家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符合公司林业发展战略。
(4)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及广西地处商品林经营区位优势最突出的区域:湖南、湖北两省的洞庭湖平原及江汉平原的杨木资源丰富;江西省林业的覆盖面积位于全国前列且为国家林权改革的先行试点省份;广东、广西两省的气候、土壤适合桉树生长、桉木资源丰富。
4、风险
(1)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冰雪灾害、虫害、火灾等原因造成相关资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2)实施过程中,存在因为资源价格的波动导致收购面积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十一、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许长法、王晓东已辞去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决定委派李良英、陈绍红担任该公司董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简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蒋利亚,男,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规划投资部部长、副总裁、董事,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1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徐远梅,男,1956年出生,本科毕业,研究生肄业,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怀化四十万吨工程指挥部指挥长,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副总裁,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侯波,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在读,工程师,营销师。曾任印友纸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唐作钧,男,1965年出生,博士在读。曾任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正国,男,1962年出生,研究生肄业,高级工程师。曾任泰格林纸集团永州15万吨系列包装纸项目常务副指挥长、总工程师,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泰格林纸集团怀化40万吨制浆项目开机调试总指挥,泰格林纸集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现任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曙光,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先后任岳阳造纸厂车间技术员、工程师、副主任、1#纸机改造设备组组长、总工办主任、车间主任、造纸设计研究所副所长、5.1万吨生产线技术部副部长,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装备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0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尹超,男,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湖南省岳阳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间技术员、副主任、生产技术部副部长、5.1万吨造纸车间主任,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档涂布纸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任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肖世利,男,1955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事务部主任,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部长,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现兼任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刘雨露,男,1974年5月出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会计主管,广东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咨询部副经理,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兼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201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施湘燕,女,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岳阳造纸厂团委副书记、湖南省岳阳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工部副部长、证券办副主任、资本运营部副部长,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200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简历
李良英,男,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士学位。曾任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山东分校东营分部教师,胜利石油管理局驻北京办事处办公室秘书,北京市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市保税区信德贸易发展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德龙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企划部部长,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
陈绍红,男,1972年7月生,本科学历,武汉大学商学院MBA肄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岳阳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核算会计、岳阳三江造纸原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计划财务部部长、佛山诚通纸业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4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9月20日在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叶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