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2-06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东股权划转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泰化学”)于2012年3月21日发布了《关于新疆国资委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政函[2012]47号)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疆国资委”)将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持有中泰化学的股权划入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
新投集团与中泰集团于2012年9月20日签署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新投集团持有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93,011,621股国有股无偿划转给中泰集团。该划转协议以2011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以被划转公司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数据作为划转基数。
二、划转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文件,在协议签署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股权过户等手续。
三、该协议签订后,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此次股权划转前后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示意图如下:
新投集团持有中泰化学股权划转前的产权控制关系:
■
新投集团持有中泰化学股权划转后的产权控制关系:
■本
次权益变动前,新投集团持有本公司193,011,6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72%。
本次权益变更后,新投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新疆国资委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泰集团持有本公司193,011,6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72%,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公司将在本次股权划转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披露上述权益变动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