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2-03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房产出售价格的议案》
2012年8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部分房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盘活沉淀资产,回笼资金,本公司拟对外转让公司所有的位于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平泰街78号商贸中心01幢3-6层44套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465.76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
本次转让以评估基准日2012年7月31日的评估值2,319.13万元为作价基础,参考市场价格对外出售,最终售价将不低于评估值。”
随后,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的房产出售价格范围开始对外进行公开出售。但由于受到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以及所出售房产户型、房龄等因素的限制,上述房产在按照2,319.13万元的评估价挂牌后未能按照计划售出。
考虑到未来房地产行业的走势,以及公司整合资产的内在需要,经充分调研,拟对该房产的出售价格范围进行调整,具体为:以评估基准日2012年7月31日的评估值2,319.13万元为作价基础,参考市场价格对外出售,最终销售总价将不低于评估值的95%,暨不低于2,203.17万元。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