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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参与新三板
    “看上去很美”
    2012-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锐 ○编辑 全泽源

      

      自本月7日“新三板”扩容启动以来,首日6家可交易公司除了当日价格较面值全部出现大幅上涨之外,之后就全部处于“零成交”的尴尬状态。这也让参与新三板的券商停留在“看上去很美”的状态上。如何激活新三板交易?

      “最大的阻力来自于38号文的限制。”西部证券场外市场业务总部总经理程晓明表示,全国各地有上百家的地方产权、股权交易所、股份登记托管中心,目前遇到的情况大同小异,主要是因为38号文明确规定:限制向个人开放、股东数须限制200人以内以及不许自动撮合,只能柜台交易、私下协议转让等规定,导致了新三板目前交易非常清淡,且交易价格难有公信力等现状。新三板目前的定价委托机制,尽管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交易效率,但很有可能是对敲的结果。所以,交易制度的改革刻不容缓。

      与券商传统IPO业务不同的是,在新三板,推荐某股票挂牌的证券公司就是该股票的做市商,对于该股票有终身保荐的义务。所以,一方面,新三板将大大丰富券商投行的项目储备,扩大券商直投业务资源,同时,券商保荐企业挂牌后,还能够从保荐企业身上得到持续性的业务和收益,比如该股票未来的并购重组、再融资业务等,都是券商未来潜在的盈利增长点;另一方面,券商责任重大,在做市商的强制性、竞争性的双向公开报价制度约束下,做市商必须向市场真实披露其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评估结果,发挥其对股票的买卖报价方面的估值能力,并使交易活跃、价格理性,做市商由此获取双向买卖的价差。

      “但交易制度不改革,券商在新三板业务上的所有憧憬都只能说是看上去很美。”程晓明坦言,券商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承销费用及交易费用,由于制度所限,目前新三板的规则仍旧沿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则,对于参与门槛、挂牌企业的转板以及做市商制度等均无明确说法,使得整个市场存在挂牌企业融资难、市场流动性差、券商盈利难问题,也导致了券商在新三板的参与度非常有限。

      值得期待的是,在“十二五”期间,中国证券业已经明确了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包括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建设覆盖全国、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完善不同层次市场间的转板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各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更有消息指出,全国性场外市场交易规则有望年内修改完成,未来资金规模30万元以上的合格个人投资者可参与市场交易,企业准入门槛也较试点规则有所降低,做市商制度和转板机制亦有望引入。

      对此,程晓明表示,随着新三板扩容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预计在明年十月,新三板入围园区将达到20家左右,届时,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股东200人标准以及成交股数的限制都将有望突破,关于交易门槛和做市商制度的改革亦将会随之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