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2-031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2.90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290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261 |
●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28日
●除息日:2012年10月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10月11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9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审议通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9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2年中期
(2)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6,300,393.24元;公司以现有股本1,00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2.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91,45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714,850,393.24元结转下次分配。
(3)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1元;持有公司股份的国内企业股东(含一般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0元;持公司流通股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61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28日
(2)除息日:2012年10月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10月1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9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截至公告日,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57,480,001股,其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除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 邮编:325603
2、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3、 咨询电话:0577-62877777传真:0577-62763701
七、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