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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9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9月21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9月11日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公司共有董事9 名,全部出席了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公司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批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批准《关于向广州凌云新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向广州凌云新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相关手续费由该子公司承担。

      以上向广州凌云新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30。

      三、批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6.73%,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以上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31。

      四、批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意聘任李彦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工程师,聘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徐峰先生、李彦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同时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要求;同意聘任徐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彦波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4日

      附:个人简历

      徐峰,男,1971年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工程部技术员、产品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制造部经理助理兼技术质量科科长、研发中心开发计划部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兼开发计划部经理。现任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总经理。

      李彦波,男,1970年出生,大学,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凌云机械厂技术处工程师,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工程部经理助理、研发部经理。现任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工程师。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临2012-03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贷款金融机构: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贷款方:广州凌云新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凌云新锐”)。

      ● 委托贷款金额:1,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 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州凌云新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继续为广州凌云新锐提供委托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相关手续费由该子公司承担。

      此次委托贷款为董事会权限审批范围,无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凌云新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贷款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增城新塘镇

      法定代表人:吴俊锐

      主营业务:设计、研发、制造、销售汽车零配件产品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

      广州凌云新锐另一方股东为广州市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广州市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2年6月30日,广州凌云新锐资产总额3,016.00万元、负债总额2,969.87万元、净资产46.13万元,净利润-198.3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本公司向广州凌云新锐提供委托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相关手续费由该子公司承担。

      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委托贷款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向广州凌云新锐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委托贷款目的

      随着广州凌云新锐新产品和新市场的拓展,其自有资金无法满足需求。为支持其发展,本公司决定向其提供1,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3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9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2012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42%,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9月18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报了保荐人。

      二、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9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6.73%,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意见如下:

      1、凌云股份已于2012年9月18日将前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公司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受宏观经济形势以及行业周期的影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临2012-03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9月21日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兴国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认为:公司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