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2-047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9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楼;
5、会议主持人:由与会董事一致推选董事张明义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409,305,281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75%。
会议由公司董事张明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赞成409,305,28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孔雨泉、孙林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